謝聰敏

出自政大記憶網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圖檔描述:謝聰敏照片
拍攝人:張家銘,
所有人:民報資料照

CC BY-NC 3.0

本網站上傳圖片採用CC-BY-NC授權,引用時請「註明出處」「勿做為商業用途」

謝聰敏(1934年5月2日-2019年9月8日),《台灣人民自救宣言》起草人,前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前民主進步黨籍。

重要經歷[編輯]

1.因發起台灣自救運動一案兩度入獄(1964、1971)
2.在海外發起「組黨返鄉」運動
3.第二、三屆立法委員
4.民進黨黨團總召集人
5.法務部國策顧問

民主運動參與及貢獻[編輯]

謝聰敏於1964年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攻讀研究所時,參與彭明敏、魏廷朝的《台灣人民自救宣言》起草,表明台灣前途由人民自決;9月20日,三人因此被捕並以叛亂罪嫌起訴。謝聰敏掛腳鐐被槍決前,獲雷震、田朝明醫師與田孟淑夫婦及美國駐中華民國大使館共同營救。
《台灣人民自救宣言》的核心目標是:指出蔣介石的「反攻大陸」政策是不可能加以實現的,並提出「一個中國,一個台灣」及「重新制憲與尊重人權」的主張,認為台灣有能力建立一個國家。這篇文章刊登於1966年11月20日的《紐約時報》上,在國內外都造成了十分轟動的政治影響力。
謝聰敏一生無論在海內外,接活躍於議壇,為平反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全力奔走。「台灣自救運動」於2018年被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平反,於隔年病逝。
謝聰敏從學生運動到流亡海外,回國後也積極投入政壇,為台灣民主運動之典範。

參考資料[編輯]

台灣人民自救宣言維基百科
謝聰敏維基百科
立法院第三屆委員
謝聰敏病逝,詳見〈 總統府哀謝聰敏:生命與獨裁相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