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直民」: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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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直民(1906年1月10日-不明),江蘇省阜寧人,專長法律。
徐直民(1906年1月10日-不明),江蘇省阜寧人,專長法律。


===生平===
===大事記===
少時於阜寧縣中小學與江蘇省內工業學校讀至高中畢業。1928年8月,赴比利時魯文大學專攻法律,同年10月在比利時加入國民黨,並在1932年10月畢業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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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文字
1933年1月任上海持志大學教授,同年9月任南京中央軍校政治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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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事件
1937年7月任上海集訓總隊主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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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6 || 出生
1938年分別任於西安行營政治部組長與第七分校政治總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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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8 || 赴比利時魯文大學專攻法律
1939年1月任第十戰區政治部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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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8 || 加入國民黨
1940年12月任第七分校主任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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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2 || 畢業歸國
1941年3月任西北幹部訓練團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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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3 || 任上海持志大學教授
1944年任戰時失學青年輔導所教務主任,同年三月進入甘肅學院任教授兼教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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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3 || 任南京中央軍校政治教官
1945年任中央戰幹團地幹班副主任兼教導部高級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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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4 || 結婚
1947年7月任江蘇學院代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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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7 || 任上海集訓總隊主任秘書
1950年2月任教育部特約編纂。同年3月任台灣省立法商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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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8 || 任西安行營政治部組長
1953年1月任中國政治學會常務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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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8 || 任第七分校政治總教官
1958年8月任國立政治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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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9 || 任第十戰區政治部組長
1961年任私立銘傳女子商業專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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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0 || 任第七分校主任教官
1971年10月自政治大學退休。<ref name=":0">「徐直民」(1917年),〈徐直民〉,《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系列二十一//》,國史館,典藏號:129-210000-3170。。</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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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1 || 任西北幹部訓練團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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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4 || 任戰時失學青年輔導所教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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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4 || 進入甘肅學院任教授兼教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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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5 || 任中央戰幹團地幹班副主任兼教導部高級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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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7 || 任江蘇學院代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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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 || 任教育部特約編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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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 || 任台灣省立法商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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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3 || 任中國政治學會常務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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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8 || 任國立政治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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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 || 任私立銘傳女子商業專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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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軼事===
===軼事===

於 2024年3月29日 (五) 02:38 的修訂

徐直民(1906年1月10日-不明),江蘇省阜寧人,專長法律。

大事記

說明文字
年份 事件
1906 出生
1928 赴比利時魯文大學專攻法律
1928 加入國民黨
1932 畢業歸國
1933 任上海持志大學教授
1933 任南京中央軍校政治教官
1934 結婚
1937 任上海集訓總隊主任秘書
1938 任西安行營政治部組長
1938 任第七分校政治總教官
1939 任第十戰區政治部組長
1940 任第七分校主任教官
1941 任西北幹部訓練團研究員
1944 任戰時失學青年輔導所教務主任
1944 進入甘肅學院任教授兼教務主任
1945 任中央戰幹團地幹班副主任兼教導部高級教官
1947 任江蘇學院代院士
1950 任教育部特約編纂
1950 任台灣省立法商學院教授
1953 任中國政治學會常務理士
1958 任國立政治大學教授
1961 任私立銘傳女子商業專校教授

[1]

軼事

根據政大法律系在台復校後第一屆學生劉鐵錚的描述,徐直民上課風格較為嚴肅,上課僅講述或寫板書,並且有很重的鄉音。[2]

參考資料

  1. 「徐直民」(1917年),〈徐直民〉,《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系列二十一//》,國史館,典藏號:129-210000-3170。。
  2. 劉鐵錚,〈懷念法律系的師長〉,《政大法訊》,第2期,2018年2月,頁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