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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生平===
徐直民,1906年1月10日生於江蘇阜寧,祖上以貸地為業,高祖鄉試中舉,遂以耕讀傳家。六歲家中延請塾師啟蒙,三年內讀畢四書。1915年離家進入阜寧第二高小就讀,畢業後進入江蘇第二工業學校。1927年,就讀蘇州工業專門學校,因學校改制而中輟學業。1928年赴比利時魯汶大學(Katholieke Universiteit Leuven),專攻法律;同年於國民黨比利時支部入黨。
徐直民,1906年1月10日出生於江蘇阜寧農家,祖上累世以貸地為業,自其高祖中舉起家中有讀書之習。六歲時,家中延請塾師啟蒙,三年內讀畢四書。1915年離家進入阜寧第二高小就讀,畢業後進入江蘇第二工業學校。1927年,就讀蘇州工業專門學校,因學校改制而中輟學業。1928年赴比利時魯汶大學(Katholieke Universiteit Leuven),專攻法律;同年於國民黨比利時支部入黨。


1932年歸國,1932年任教上海持志大學,同年轉任南京中央軍校上校銜政治教官。1937年抗戰軍興,擔任首都學生集訓總隊主任秘書。1938年初,擔任胡宗南麾下西安行營政治部宣傳組長;同年任第七分校政治總教官;1938年西安行營撤銷,第十戰區以其為基礎成立,1939年轉任第十戰區政治部組長。1940年,擔任第七分校主任教官,兼任西北幹部訓練團研究員、地方部訓練幹班副主任兼教導部高級教官、戰時失學青年輔導所教務主任等職。1941年應昔日同窗顧希平邀請,擔任甘肅學院(蘭州大學前身)法律系教授兼教務長。同時1941年至1943年於西北幹部訓練團擔任研究員。抗戰結束後,1945至1946年間擔任中央幹部學校(政治大學前身)教授。1947年,擔任江蘇學院代理院長一年<ref name=":0">〈徐直民〉,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系列二十一,編號:129-210000-3170。</ref>。
1932年歸國。最先於1933年任教於上海持志大學,同年轉任南京中央軍校上校銜政治教官。1937年抗戰軍興,擔任首都學生集訓總隊主任秘書。1938年初,擔任胡宗南麾下西安行營政治部宣傳組長;同年任第七分校政治總教官;1938年西安行營撤銷,第十戰區以其為基礎成立,1939年轉任第十戰區政治部組長。1940年,擔任第七分校主任教官,兼任西北幹部訓練團研究員、地方部訓練幹班副主任兼教導部高級教官、戰時失學青年輔導所教務主任等職。1941年應昔日同窗顧希平邀請,擔任甘肅學院(蘭州大學前身)法律系教授兼教務長。同時1941年至1943年於西北幹部訓練團擔任研究員。抗戰結束後,1945至1946年間擔任中央幹部學校(政治大學前身)教授。1947年,擔任江蘇學院代理院長一年<ref name=":0">〈徐直民〉,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系列二十一,編號:129-210000-3170。</ref>。


1949年,國共戰局逆轉,徐直民渡海赴臺。1950年,擔任教育部特約編纂,同年轉任台灣省立法商學院教授。1953年,擔任中國政治學會常務理事。1958年,應聘擔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講授民法課程。
1949年,國共戰局逆轉,徐直民渡海赴臺。1950年,擔任教育部特約編纂,同年轉任台灣省立法商學院教授。1953年,擔任中國政治學會常務理事。1958年,應聘擔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講授民法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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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4 || 與妻劉訓道於南京結婚
| 1934 || 與妻劉訓道於南京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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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7 || 擔任上海集訓總隊主任秘書。
| 1937 || 擔任上海集訓總隊主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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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8 || 在胡宗南長官麾下擔任西安行營政治部宣傳組長。
| 1938 || 擔任西安行營政治部宣傳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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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8 || 擔任第七分校政治總教官。
| 1938 || 擔任第七分校政治總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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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9 || 擔任軍事委員會第十戰區政治部組長。
| 1939 || 擔任第十戰區政治部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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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0 || 擔任中央軍校第七分校主任教官。
| 1940 || 擔任中央軍校第七分校主任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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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0 || 擔任陝西地方部訓練幹班副主任兼教導部高級教官、戰時失學青年輔導所教務主任等職。
| 1940 || 擔任陝西地方部訓練幹班副主任兼教導部高級教官、戰時失學青年輔導所教務主任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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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1 || 擔任甘肅學院法律系教授兼教務長。
| 1941 || 擔任甘肅學院法律系教授兼教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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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1 || 擔任西北幹部訓練團研究員。
| 1941 || 擔任西北幹部訓練團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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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5 || 擔任中央幹部學校(政治大學前身)教授。
| 1945 || 擔任中央幹部學校(政治大學前身)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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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7 || 任教江蘇學院,代理院長一年。
| 1947 || 擔任江蘇學院代理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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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 || 擔任教育部特約編纂。
| 1950 || 擔任教育部特約編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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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 || 擔任台灣省立法商學院教授。
| 1950 || 擔任台灣省立法商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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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3 || 擔任中國政治學會常務理事。
| 1953 || 擔任中國政治學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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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8 || 擔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 1958 || 擔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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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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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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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中央幹部學校時期]]
[[Category:國立政治大學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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