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館」: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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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場與體育館計耗資6000餘萬元,內部包括禮堂1座,座位5500個,籃球場4個(其中符合國際標準之活動籃球架一套)、桌球室、韻律室、柔道室、重量訓練室、體操館、劍道室、跆拳室、網球場、羽球場、排球場等30餘個單位,體育館前的體育場亦同時填高整建。這座當時設備完善的體育館,除了是體育活動用地外,尤留存「迎來送往」的點滴記憶。這裡不僅是大一的新生訓練場地,也是畢業典禮會場,見證著莘莘學子的重要歷程。 | 運動場與體育館計耗資6000餘萬元,內部包括禮堂1座,座位5500個,籃球場4個(其中符合國際標準之活動籃球架一套)、桌球室、韻律室、柔道室、重量訓練室、體操館、劍道室、跆拳室、網球場、羽球場、排球場等30餘個單位,體育館前的體育場亦同時填高整建。這座當時設備完善的體育館,除了是體育活動用地外,尤留存「迎來送往」的點滴記憶。這裡不僅是大一的新生訓練場地,也是畢業典禮會場,見證著莘莘學子的重要歷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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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9年10月21日 (一) 02:28 的修訂
1976年政大擬建體育館1座,經總務處蒐集成功大學與台北體專等校新建體育館藍圖參考,會同訓導處規劃;經體育館興建委員會決議:建築地點預定在大操場南端,占地約1400餘坪。
1977年8月6日,由教育部長李元簇(前政大校長)主持開工典禮。體育館開工後,發現基地土質過差,經建築師研究加深基處以保結構安全,並辦理變更定案,直至9月22日始正式動工興建。1979年6月,因局部變更與景美溪堤防施工影響,延展2期始告竣工。
運動場與體育館計耗資6000餘萬元,內部包括禮堂1座,座位5500個,籃球場4個(其中符合國際標準之活動籃球架一套)、桌球室、韻律室、柔道室、重量訓練室、體操館、劍道室、跆拳室、網球場、羽球場、排球場等30餘個單位,體育館前的體育場亦同時填高整建。這座當時設備完善的體育館,除了是體育活動用地外,尤留存「迎來送往」的點滴記憶。這裡不僅是大一的新生訓練場地,也是畢業典禮會場,見證著莘莘學子的重要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