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修訂間差異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無編輯摘要 |
無編輯摘要 |
||
第24行: | 第24行: | ||
*[[109學年度校慶系列活動「Memory 政大社團」校史徵文比賽辦法|<big>校史徵文比賽辦法</big>]] | *[[109學年度校慶系列活動「Memory 政大社團」校史徵文比賽辦法|<big>校史徵文比賽辦法</big>]] | ||
*[[校史徵文比賽:操作說明|<big>操作說明</big>]] | *[[校史徵文比賽:操作說明|<big>操作說明</big>]] | ||
*[[校史徵文稿件|<big>校史徵文稿件</big>]] | |||
*<big>[[Q&A|Q&A]]</big> | *<big>[[Q&A|Q&A]]</big> | ||
<div style="float:left;"> | <div style="float:left;"> |
於 2021年3月26日 (五) 05:59 的修訂
政大校史 | 歷屆校長 | 大事紀 | 建築巡禮 | 政大人物 | 校園生活 | 關於政大記憶 | 返回政大校史網
在政大法律服務社團「得到很多」,回顧自己「能幫助人、又能訓練自己的法學思維是一件很值得的事。」從對法律一竅不通的大一新生,到能解開民眾眼中艱澀的法律問題,心想:「不管曾歷經多少困難,能實現初衷的感覺,非常驕傲。」在聆聽當事人訴苦的過程中,許多只存在於書本上的體系和基礎都生活化了。
「到了大三,課業的壓力會讓很多人失去對這個社團的熱情。」我也不例外,但體認到法律服務是長遠性的工作,加上深刻感受經驗傳承的重要性,在制度最震盪的時刻毅然擔當社長重任,並完成許多制度改革,雖然過程中難免碰釘子,但同時也在學習成長。」
〈摘錄自政大法學院電子報--法學院記者方怡文報導2010.11.11〉
上面這段話是政大劉奕榔校友說出在參與法律服務社團時的學習及感想,如果您對曾參加過的政大社團有美好的故事想分享,歡迎您透過《政大記憶》維基網站提供文稿,參與徵文比賽
109學年度校慶系列活動「Memory 政大社團」校史徵文比賽
《那些年,我們一起玩過的政大社團》 是否留下了您投入的身影、學習點滴、與他人生命連結的回憶呢? 請把美好的故事寫入「Memory 政大社團」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