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政大失戀」: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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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大一的我喜歡上一個女生。</b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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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  「就追啊。」我的室友跟我說。問題是這女生是個女神,打扮光鮮亮麗又認真生活,IG上有800多人在追蹤;而當時的我還只是個穿著高中運動褲配上高中班服去上課的零打扮低價值少年。</big>
<big>  「就追啊。」我的室友跟我說。問題是這女生是個女神,打扮光鮮亮麗又認真生活,IG上有800多人在追蹤;而當時的我還只是個穿著高中運動褲配上高中班服去上課的零打扮低價值少年。</big>

於 2019年4月22日 (一) 04:39 的修訂

  大一的我喜歡上一個女生。

  「就追啊。」我的室友跟我說。問題是這女生是個女神,打扮光鮮亮麗又認真生活,IG上有800多人在追蹤;而當時的我還只是個穿著高中運動褲配上高中班服去上課的零打扮低價值少年。

  雖然我跟女生保持著友好關係,他也會回覆我給他的限時動態留言,但我知道他只是人很好不假面。而且當時的我醜到跟女生走在路上也不會有人把我當競爭者。

  我知道當時的我想追到他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戀愛達人貝克書說過「不要刻意去追求女生,想辦法提升自己,吸引對方。」於是我開始每天半夜去跑步,一天跑個20圈,8公里。

  我的計畫是先改變自己的生活態度,透過運動調整自己血液中血清素的濃度,養成正向的心態,然後我自然會知道怎麼做。

  乍聽之下很合理,其實也是正確的事情,但人算不如天算。

  大概是在我開始跑步的第二個禮拜,凌晨1點,我看到兩個人在司令台打野炮。也許是我腳步聲太輕或者那他們太專心幹活沒有注意到我。

  我心裡是尷尬的啦,但當時一股拗脾氣覺得我理所當然可以在那邊跑步,也為了那個女生所以又有某種執著堅持跑下去。

  跑步的過程中,心裡想著那個女生已激勵自己,但目光還是不由自主地好奇看向司令台。

  在我將要跑完之時,看到那兩人辦完事,走下來經過司令台邊,要走向風雨走廊。我才看清楚原來她就是那個我想追的女生。

  月黑風高的夜,一個剛打完野炮的女生,還有一個赤膊汗流浹背剛失戀的男生。

  不知怎麼地,我還微笑跟女生揮手打招呼,可是那女生沒看到我,匆匆跟著陌生男生離開了。

  大二的時候認識了個女生B,跟B變成好朋友。

  當我跟B吃完素還真(其實我不記得當時吃什麼,只是棄嫌樓我唯一支持素還真)從棄嫌樓出來,見到了那個半年前讓我戴綠帽的男生。

  B告訴我這個男生是渣男,大一曾跟他交往一陣子,但在交往期間睡了5個女生,其中一個還是自己的表姊。

  於是我悲從中來,也娓娓道來我的悲劇,給B看了我那女生的IG。

  「幹!那就是他表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