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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 ===法學院=== | ||
法學院於民國三十五年至八十二年間係由政治、外交、經濟、社會、財稅、法律等十餘系所組成。八十二學年度起,經教育部核定,由法律系所自成一院,以肯定法律迥於社會科學之學術研究地位,此亦為當時國立大學之首創。改制後,有鑑於德、日、美等國之法學教育與學術活動均呈現高度專業分工之趨勢 ,乃於八十四學年度成立公法學、民法學、刑法學、財經法學、勞動法與社會法學及基 礎法學等六個研究中心,並確立以一系多所、多研究中心之發展方向,配合法律學系碩士班茲分六組招考。 | 法學院於民國三十五年至八十二年間係由政治、外交、經濟、社會、財稅、法律等十餘系所組成。八十二學年度起,經教育部核定,由法律系所自成一院,以肯定法律迥於社會科學之學術研究地位,此亦為當時國立大學之首創。改制後,有鑑於德、日、美等國之法學教育與學術活動均呈現高度專業分工之趨勢 ,乃於八十四學年度成立公法學、民法學、刑法學、財經法學、勞動法與社會法學及基 礎法學等六個研究中心,並確立以一系多所、多研究中心之發展方向,配合法律學系碩士班茲分六組招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