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在法服的日子

出自政大記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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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清楚記得當初大二時參加法律服務社的招說會時,就被台上熱情的學長姐們說明的社團活動內容所吸引,除此之外更讓我訝異的是在一個以法律為本質出發的社團所呈現的不同於以往嚴肅的法律專業呈現之外,看到的更多的是不斷的嘗試,試圖以自身微薄的力量和有限的法律知識去回饋、影響社會,當中甚至帶有些許的年少輕狂的不自量力的味道在,畢竟我們只是一群對法律還在初學乍練階段的大學生所組成的社團,但也正因如此讓我從中感受到一種發自內心溫暖而富有溫度的誠摯社會關懷,因此當下我便毅然決然填了報名社團表單。
   除了平常陪同律師一起為當事人提供諮詢之外,寒假所舉辦的法律服務營隊是這個社團的重頭戲之一,去偏鄉國小給孩子們上法治教育的課程,初衷是讓法學素養向下扎根,也讓同學們有機會學習生活中可能牽涉到的法律知識並試圖帶給他們啟發性思考,從課程的內容到遊戲設計和教具的製作等等全部由我們一手包辦,雖然營期只有短短為期三天,但我們幾乎是提前一到兩個月就開始進行相關的準備工作,其實真正困難的地方在於授課對象是國小生,要讓他們理解艱澀難懂的法條文字是不可能的事情,也不會是我們課程規劃的主要目標,再來學生們很難長時間集中注意力在課堂上,也因此我們在課堂中間透過設計問答、遊戲的方式一方面檢視學生們的學習成效,一方面也可以確保學生們注意力有專注在課堂上,或許這些對國小老師或教育系的同學們來說是非常稀鬆平常甚至再簡單不過的事情,但對於必修課幾乎都是考試鮮少有報告等需要與人溝通交流的法律系而言,這些事情幾乎是跨出自己熟悉的領域去做的全新嘗試。
   雖然準備的過程需要花費許多時間和心力,從一開始的毫無頭緒、上網查資料和其他社員討論、排練、檢討在排練的周而復始循環到最終營期上陣,準備過程中自己和其他社員們甚至曾一度懷疑自己所做的事情是不是在浪費時間,最終營期期間的狀況也時常完全沒有按照排練的狀況下去進行,更多的是突發狀況和隨之而來的隨機應變,只能說孩子們很單純並不會完全照著我們所安排的計畫去進行活動和課程內容,但也正因為孩子們的這種難以預料讓整個過程增添了不少趣味,現在回想起來扔舊十分有趣。
   到了營期的尾聲雖然不知道自己三天的營期下來是否真的有帶給他們幫助,是否真的讓他們有學到東西,但是看到他們捨不得回家某些同學甚至因為營期結束而默默流下眼淚,當下目睹眼前這景象的我們就把這些暫時拋諸腦後了,答案斯乎已經不是這麼重要,他們用最真摯的情緒讓我們感受到自身價值被肯定,這種不假思索,單純的透過這情感張力所傳達出的訊息甚至超過文字,內心有種難以言喻的感動,他們用最簡單的方式告訴我們,我們的努力並沒有白費,這三天下來的陪伴可能甚至比教學所帶來的內容來的更有意義。

在法律服務社這兩年時光裡,除了很感謝社員和幹部們的陪伴,也謝謝當初決定報名社團的自己,因為在社團的這些時光讓我明白一名溫暖的法律人應該是什麼樣子,在我的心中留下了具體而鮮明的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