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陳涵
」
於 2022年3月30日 (三) 01:42 由
Pohsiang
(
留言
|
貢獻
)
所做的修訂
(
差異
)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
差異
) |
下個修訂→
(
差異
)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警告:您目前正編輯頁面的舊修訂版本。
若您發布,在此修訂之後變更的任何內容將會遺失。
警告:
您尚未登入。 若您進行任何的編輯您的 IP 位址將會被公開。 若您
登入
或
建立帳號
,您的編輯將會以您的使用者名稱標示,並能擁有另外的益處。
防垃圾訊息檢查用。
請勿
填寫此欄位!
[[image:陳涵.jpg|right|200px|thumb|{{image:陳涵.jpg}}]] 陳涵,廣東茂名人,中華民國法官、檢察官,1992年至1997年間擔任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生平== 陳涵生於1927年5月6日。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歷任屏東地方法院庭長,台北地方法院庭長,台中高分院推事,金門地方法院院長,台南髙分院庭長,司法行政部刑事司幫辦,嘉義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司法行政部刑事司司長,法務部檢察司司長,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1985年8月28日,任法務部常務次長。1986年10月30日,任台灣高等法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同年,出任台灣更生保護會董事長。1989年,任台灣髙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1992年5月,任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同年9月兼任法務部政務次長。1995年2月,最高法院駁回吳宅血案被告上訴,本案判決定讞,宣判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三人依「盜匪罪」各被判處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鑒於此三人並未犯罪的證據較為有力,從1995年2月至7月,檢察總長陳涵在短短五個月內三度為全案提起非常上訴,創下中華民國司法史紀錄。三次非常上訴均被最高法院駁回。 1997年,陳涵改任法務部顧問、漢輝文教基金會董亊長。1998年,獲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 ==參考資料==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陳涵 陳涵] [[Category:人物]][[Category:法律學系]][[Category:國立政治大學校友]] [[Category:政大人物]] [[Category:法律學系]] [[Category:法律學系系友]]
摘要:
請注意,所有於政大記憶網所做的貢獻可能會被其他貢獻者編輯,修改或刪除。若您不希望您的著作被任意修改與散佈,請勿在此發表文章。
您同時向我們保證在此的著作內容是您自行撰寫,或是取自不受版權保護的公開領域或自由資源(詳情請見
政大記憶網:版權
)。
請勿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發表文章!
取消
編輯說明
(在新視窗開啟)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檔案:陳涵.jpg
(
編輯
)
模板:CC-BY-NC
(
編輯
)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尚未登入
討論
貢獻
建立帳號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
編輯
編輯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MediaWiki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