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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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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4年6月9日 (日) 02:20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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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羅志淵.png|200px|thumb|right|羅志淵(1903-1974),資料來源:羅志淵先生紀念集]] 羅志淵(1903-1974),字孟浩,憲法學者。1939年任教中央政治學校行政系,1957年專任政治大學,曾擔任政治系主任、1970年任教務長、1965年任法學院院長。1974年退休,同年辭世。 ==生平== 羅智淵,字孟浩。1903年出生於廣東興寧貧農家庭。世居偏僻山村,因薄田遭豪族侵奪,舉家遷流縣城。小時候即沿街販物幫補家計,十二歲前僅受舊式私塾教育,後因獲得校長特准免費入學,1924年從高小畢業,次年以榜首考入[https://baike.baidu.hk/item/%E8%88%88%E5%AF%A7%E5%B8%82%E8%88%88%E6%B0%91%E4%B8%AD%E5%AD%B8/1611030 興民中學],旋即轉學福建廈門[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A6%8F%E5%BB%BA%E7%9C%81%E5%8E%A6%E9%97%A8%E9%9B%86%E7%BE%8E%E4%B8%AD%E5%AD%A6 集美學校]師範部,畢業後返鄉任教崇本小學<ref name=":0">國立政治大學羅故教授志淵治喪委員會,1975年,〈羅故教授志淵先生事略〉,《羅志淵先生紀念集》,臺北市:羅平章發行。頁1-3。</ref>。 1928年國民政府設立中央黨務學校,前往廣州投考中央黨務學校獲得錄取,就讀行政系第一期。次年因上海一二八戰役爆發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在家休學養病一年,期間和同鄉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ref name=":1">羅志淵,1974年,〈學海飄萍〉,《中山學術文化集刊》第13集。</ref>。1933年中央政校大學部第二期畢業,受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擔任保甲指導員,並負責編輯保甲月刊。1936年,廣東投歸中央,調往廣州市府服務,半年後受聘赴貴州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因日夜勞瘁、積勞成疾,病癒後轉往貴州省府民政廳,次年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1939年受昔日江蘇民政廳長官余井塘邀請,赴重慶中央政治學校擔任《服務》月刊主編,兼任行政系講師,後升等至副教授,課餘亦兼課中央大學<ref name=":2">〈羅志淵〉,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系列二十,編號:129-200000-4641。</ref>。 1946年抗戰勝利後,隨政校復員返回南京,隔年就任行憲後第一屆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門委員,聚焦研究各國國會制度和議事規則。1949年,戰火延燒寧滬,攜帶家眷經廣東轉往香港,1950年舉家自港渡臺。抵臺之初受聘教育部特約編纂,並在內政部主編《中國內政》,1952年12月返回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工作<ref name=":3">葉尚志,1975年,〈悼念志淵!〉,《羅志淵先生紀念集》,臺北市:羅平章發行。頁399-406。</ref>。1957年辭去立法院職務,專任政治大學教職。曾擔任政治系主任、1970年任教務長、1965年任法學院院長。 1974年8月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8日病逝臺北榮總,享壽71歲。身後歸葬木柵。 ==研究與著作== 羅志淵畢生致力於公法研究,長期鑽研憲法學理和國家典章制度,著作等身。若以時間區分階段: 一、1940到1950年代著作: 《行政管理》(重慶:獨立出版社,1944); 《中國憲政發展史》(上海:大東書局,1947); 《考銓法規》(上海:大東書局,1947); 《中國憲法釋論》(上海:昌明書局,1948); 二、1950到1960年代著作: 《中國地方行政制度》(); 《美國的國會》(臺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53) 《中國憲法的理論體系》(臺北: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會,1953); 《地方自治原理》(臺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54); 《日本國會制度》(臺北:正中書局,1956); 《論責任內閣制》(臺北: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會,1958) 《各國地方政府》(臺北:正中書局,1959;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出版委員會,1967) 三、1960到1970年代著作: 《英國政府及政治》(臺北:正中書局,1962); 《中國憲法釋論》(臺北:商務印書館,1968); 《美國國會立法程序研究》、《英國政府及政治》、《美國政府及政治》、《法國政府及政治》、《政治學研究》、《憲法論叢》、《地方自治的理論體系》;1970後著有《西德政府及政治》、《政治學》、《立法程序論》、《戰後英德法政制發展評論》、《中國憲法與政治》、《立法技術論》及《學海飄萍》。任教政治大學期間,也促成了《世界各國憲法大全》和《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 ==軼事== 羅志淵的中央政校同學李纘錚稱他是「苦學成功的名教授」。羅家境清寒,八至十二歲期間從事沿街叫賣幫補家計,無法上學,僅能斷續受些舊式私塾教育。不久長兄謀得植基小學門房職位,可帶弟弟同住。號房位置正對課堂,羅志淵每逢上課時間輒側耳傾聽,夜間自做習作。不久此事被校長羅雅達發現,不僅驚奇於其程度高過在校學生,也嘉獎其苦學精神。因此特准免費插班就讀。1924年當羅志淵從小學畢業時,他已年屆廿<ref name=":4">李纘錚,1975年,〈悼苦學成功的名教授-羅志淵學長!〉,《羅志淵先生紀念集》,臺北市:羅平章發行。頁443-446。</ref>。 羅志淵著作等身,除了學術研究鵠的之外,賺取稿費養家也是重要原因。他在總統府人事調查表自述欄中寫道:「家有八口,類屬婦孺,生寡食眾,迫人實甚。每月俸給所得,只足維持半月,其餘則賴稿費以彌補<ref name=":5">〈羅志淵〉,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系列二十,編號:129-200000-4641。</ref>。」 ==大事記== {| class="wikitable" ! 日期 !! 大事記 |- |1903年||6月15日生於廣東興寧 |- |1916年||就讀興寧縣植基小學 |- |1925年||高小畢業後考入興民中學,同年轉入廈門集美學校師範部 |- |1927年||從集美學校畢業後,返回廣東擔任崇本小學教師 |- |1928年||考進中央黨務學校行政系第一期 |- |1932年||一二八上海戰役爆發後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在家休學養病一年,期間和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 |- |1933年||中央黨務學校第二期畢業,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任保甲指導員,負責編輯保甲月刊,曾先後派至碭山、興化、南匯等縣工作 |- |1933年||與夫人顏慶珠女士結婚 |- |1936年||奉派返回廣東,供職廣州市府;旋受邀至貴州,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 |- |1937年||轉任貴州省府民政廳 |- |1938年||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 |- |1939年||受余井塘邀請調往重慶中央政治學校指導部,主編《服務》月刊 |- |1940年||兼任行政系講師,講授地方行政制度、行政管理、中國憲法等課程 |- |1946年||隨政校復員,返回南京 |- |1947年||擔任立法院專門委員 |- |1949年||國共內戰戰火擴至南京,護送眷屬返廣東故里,再經由香港渡臺 |- |1950年||政府播遷,攜眷自寧經粵、港來臺 |- |1951年||擔任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門委員 |- |1951年||政大設政治系大學部,應聘兼任,講授「各國地方政府」課程 |- |1957年||辭去立法院職務,專任政治大學教職,任教政治系 |- |1960年||應聘擔任政大教務長 |- |1965年||改任政大法學院院長 |- |1974年||8月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8日病逝臺北榮總。 |- |} [[Category:國立政治大學教師]] [[Category:政治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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