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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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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任大法官== 許玉秀於2003年5月獲時任總統陳水扁提名,時年47歲,是該次獲提名大法官中最年輕者,也是迄今最年輕的女性大法官,同時也是繼楊慧英後第二位臺灣籍的女性大法官。後經立法院於9月投票同意任命。自2003年10月起任司法院大法官(亦為憲法法庭大法官),至2011年9月30日屆滿,從事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事項,共計作成解釋122件,提出意見書62件。其中包括處理涉及人民訴訟權之「徐自強案」的司法院釋字第582號解釋與認定大學學生對學校所為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如主張權利受侵害均得提起行政爭訟的司法院釋字第684號解釋。 許玉秀在其所著《透明的法袍--大法官解釋意見書(2003.10 - 2007.09)》一書中寫道:「透明是民主的顏色,透明是人權的盔甲,透明才能程序正當」,「不是因為彼此相同,而是因為彼此不同,所以我和我的同事共聚一堂」。不過諷刺的是在其卸任大法官後,於蔡英文執政下擔任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召集人時,傳出勸退法官評鑑委員人事,以及私自會晤檢察總長招降等醜聞。 她對於司法院即將提出的「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也有相當貢獻,在司法院釋字第642號解釋的不同意見書中,她批評:「本院大法官至今慣行的解釋八股文,有利於掩飾論述上的謬誤,不利於掃除思考上的盲點,更是增加議事負擔、耗費釋憲資源的元兇,欲提升釋憲效能,應該儘快拋棄解釋八股文的桎梏。」她認為,裁判品質的改善才能根本改善司法的公信,而裁判品質取決於製作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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