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鴻烈」: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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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鴻烈博士,香港執業大律師,執業50多年。曾任立法局議員、中國大陸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樹仁大學的校監及創辦人。
胡鴻烈於1971年與妻子創立香港樹仁學院。為促使樹仁學院成為香港官方認許的私立大學,夫婦倆與樹仁師生共同努力了35年後,樹仁學院於2006年12月獲香港政府認可成為香港樹仁大學。
==生平==
==生平==
胡鴻烈因自幼清貧,至9歲才就學,但卻在兩年半內修畢小學所有課程,並自行參加省升中試,在浙江省30,000多名考生的考試中名列前茅。高中畢業後,他入中央政治學修讀法學,1942畢業。大學畢業後,參加全國高等文官考試,取得外交組考試第一名佳績。1945年,胡鴻烈攜妻子到蘇聯開展其外交官生涯,任駐塔什干總領事館隨習領事。1949年,國家政府交替,委任胡鴻烈擔任中國駐外外交官的原國民黨政府已不再擁有對中國大陸的管治權力胡鴻烈的外交官身份名存實亡。與妻子遂決定到巴黎大學進修,取得國際法及國際事務高等研修文憑,並於1952年取得法學博士學位。他於1954年在英國考取了訴訟律師資格,並於1955年開始在香港開展大律師業務
胡鴻烈(Dr Henry Hu Hung-lick),1920年1月20日生於浙江紹興。因自幼清貧,至9歲才就學,但卻在兩年半內修畢小學所有課程,並自行參加省升中試,在浙江省30,000多名考生的考試中名列前茅。高中畢業後,他入中央政治學修讀法律。1942年畢業後,參加全國高等文官考試,外交組考試第一名佳績進入外交部。1945年外派至戰後蘇聯,任駐塔什干總領事館隨習領事。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退守臺灣,外交官身份名存實亡。遂決定與妻子共赴法國進修,取得巴黎大學國際法及國際事務高等研修文憑,1952取得該校法學博士學位。1954年在英國考取了訴訟律師資格,並於1955年返回遠東,開始在香港開展大律師業務。
 
1976年,獲委任為非官守立法局議員。1979年,胡鴻烈獲邀到大陸出席中國國慶30周年紀念,並獲鄧小平接見,是第一位到內地的香港立法局議員。他在1983年卸任立法局議員職務,其後亦沒有再擔任議員。1987年,他獲委任為第六屆的全國政協委員,自1993年全國政協第8屆會議開始,他連續兩屆獲委任為政協常委


胡鴻烈最為人熟悉的成就是和妻子在1971年創辦了前樹仁學院(即如的香港樹仁大學),夫妻二人為樹仁大學的建設發展付出鉅大,至2006年樹仁學院學生宿舍和文康大樓建成為止,估計胡鴻烈對該校的資金投入有4-5億港元。作為香港第一家私立大學的創辦人,胡鴻烈對香港高等教育界的貢獻及教育家之名是毋庸置疑的
1971年和妻子創辦香港第一家私立大學樹仁學院(今樹仁大學),湖氏夫妻二人為該校建設發展付出鉅大貢獻,至2006年樹仁學院學生宿舍和文康大樓建成為止,估計胡鴻烈對該校的資金投入4至5億港元。對香港高等教育界的貢獻至鉅


胡鴻烈在法學研究方面,精研中國近現代法律,更是《大清律例》方面的學術權威。而胡鴻烈早年的學術著作則多有國際法及東亞政治方面的研究。
胡鴻烈在法學研究方面,精研中國近現代法律,更是《大清律例》方面的學術權威。而胡鴻烈早年的學術著作則多有國際法及東亞政治方面的研究。


由於胡鴻烈的背景和與中國官方的良好關係,他曾多次獲邀代表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出席與中國相關的活動。
由於胡鴻烈的背景和與中國官方的良好關係,他曾多次獲邀代表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出席與中國相關的活動。1976年獲委任為非官守立法局議員。1979年,獲邀到大陸出席中國國慶30周年紀念,並獲鄧小平接見,是第一位到中國大陸的香港立法局議員。他在1983年卸任立法局議員職務,其後再未擔任議員。1987年,獲委任為第六屆的全國政協委員,自1993年全國政協第8屆會議開始,連續兩屆獲委任為政協常委


==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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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胡鴻烈 胡鴻烈]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胡鴻烈 胡鴻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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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BY-NC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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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鴻烈博士,香港執業大律師,執業50多年。曾任立法局議員、中國大陸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樹仁大學的校監及創辦人。

胡鴻烈於1971年與妻子創立香港樹仁學院。為促使樹仁學院成為香港官方認許的私立大學,夫婦倆與樹仁師生共同努力了35年後,樹仁學院於2006年12月獲香港政府認可成為香港樹仁大學。

生平[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胡鴻烈(Dr Henry Hu Hung-lick),1920年1月20日生於浙江紹興。因自幼清貧,至9歲才就學,但卻在兩年半內修畢小學所有課程,並自行參加省升中試,在浙江省30,000多名考生的考試中名列前茅。高中畢業後,他進入中央政治學校修讀法律。1942年畢業後,參加全國高等文官考試,以外交組考試第一名佳績進入外交部。1945年外派至戰後蘇聯,擔任駐塔什干總領事館隨習領事。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退守臺灣,外交官身份名存實亡。遂決定與妻子共赴法國進修,取得巴黎大學國際法及國際事務高等研修文憑,1952年再取得該校法學博士學位。1954年在英國考取了訴訟律師資格,並於1955年返回遠東,開始在香港開展大律師業務。

1971年和妻子在創辦香港第一家私立大學樹仁學院(今樹仁大學),湖氏夫妻二人為該校建設發展付出鉅大貢獻,至2006年樹仁學院學生宿舍和文康大樓建成為止,估計胡鴻烈對該校的資金投入4至5億港元。對香港高等教育界的貢獻至鉅。

胡鴻烈在法學研究方面,精研中國近現代法律,更是《大清律例》方面的學術權威。而胡鴻烈早年的學術著作則多有國際法及東亞政治方面的研究。

由於胡鴻烈的背景和與中國官方的良好關係,他曾多次獲邀代表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出席與中國相關的活動。1976年獲委任為非官守立法局議員。1979年,獲邀到大陸出席中國國慶30周年紀念,並獲鄧小平接見,是第一位到中國大陸的香港立法局議員。他在1983年卸任立法局議員職務,其後再未擔任議員。1987年,獲委任為第六屆的全國政協委員,自1993年全國政協第8屆會議開始,連續兩屆獲委任為政協常委。

專業資格[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英國大律師公會會員(1954年)
  • 香港大律師公會會員(1955年)

榮譽[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太平紳士(1976年)
  • O.B.E.(1976年)
  • 金紫荊星章(1998年)
  • 香港教育學院榮譽教育學博士(2007年)
  • 香港理工大學榮譽社會科學博士(2007年)
  • 大紫荊勳章(2008年)
  • 香港大學名譽社會科學博士(2015年)

參考資料[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胡鴻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