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鍾桂」: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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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鍾桂(1938-),1960年外交系畢業,學者和黨政人物。1965年到校,歷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歷任教育部國際文教處處長、太平洋文化基金會執行長、救國團主任、中央黨部婦工會主任、國民黨副秘書長、中華青年交流協會理事長等職務。1990年退休。 | 李鍾桂(1938-),1960年外交系畢業,學者和黨政人物。1965年到校,歷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歷任教育部國際文教處處長、太平洋文化基金會執行長、救國團主任、中央黨部婦工會主任、國民黨副秘書長、中華青年交流協會理事長等職務。1990年退休。 | ||
於 2026年5月3日 (日) 06:41 的修訂
李鍾桂(1938-),1960年外交系畢業,學者和黨政人物。1965年到校,歷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歷任教育部國際文教處處長、太平洋文化基金會執行長、救國團主任、中央黨部婦工會主任、國民黨副秘書長、中華青年交流協會理事長等職務。1990年退休。
生平
李鍾桂,1938年8月2日(農曆7)生於廣西桂林,原籍江蘇泰興。父親李康五服軍職,長年任職三軍參謀大學。[1]
1949年全家隨軍東渡臺灣,定居新竹。先後就讀竹東國中、新竹女中初中部。因父親調職,遷居臺北,考上北一女中。1956年高中畢業參加大學聯考,以狀元身份保送政治大學,就讀外交系第20期,和王飛、程建人、林享能等人同窗。大學時期已立志出國留學,兼任家教籌措未來出國留學費用。[2]
1960年大學畢業,因成績優異留校擔任助教。次年政府舉辦遷臺後第一屆公費留學考試,設留學法國名額。以榜首錄取國際政治學門。[3] 1962年春抵達巴黎,進入巴黎大學法學院攻讀國際法,經夜以繼日不懈苦讀,1964年11月在法學院院長盧梭指導下完成〈公海上的國際漁業規定〉論文,獲頒法學博士學位,不僅打破法國大學獲取博士學位時間最短的紀錄,也成為巴黎大學創校以來第一位華人女性博士。[4] 同年返抵國門,返回母校任教。
1965年到校,任教外交系。歷任副教授(1965-1969)、教授(1969-1990)。1970年時任外交系主任李其泰因家庭變故去職,繼李其泰之後接掌系務。在校期間講授條約論、國際公法等課程。
歷任教育部國際文教處處長、太平洋文化基金會執行長、救國團主任、中央黨部婦工會主任、國民黨副秘書長、中華青年交流協會理事長等職務。
軼事
- 李鍾桂留學法國期間,為把握讀書時間,力行一套「分段睡眠法」。每天僅在三餐飯後各睡半小時,加上深夜睡眠一個半小時,一天總睡眠時間僅六小時,其餘十八小時皆在讀書。當時宿舍舍監買桂琳小姐因擔心其健康而時常勸告,但她回應表示不會生病,並堅持這種高強度的學習作息。[5]
在擔任文教處長期間,李鍾桂於美國萊斯大學與留學生座談,席間左派分子激烈謾罵政府與國家形象。李鍾桂以「孩子不應因父母不好就不要父母」回應,冷靜且嚴正的駁斥:若覺得國家不好,應回國從事改革工作而非在國外打擊國家形象。此番話不但令在場留學生拍手叫好,也挽救了當日座談會的氣氛。
著作/研究
- 《兩次世界大戰期間英法外交關係的演變》(臺北:金鼎出版社,1969年)
- 《歐洲政治論文集》(與施啟楊合撰;臺北:臺灣商務,1971年)
- 《歐洲問題硏究》(與施啟揚合撰;臺北:自由青年社,1973年)
- 《歐洲情勢之硏究》(臺北:陽明山裝講硏總集,出版年不詳)
- 《鍾桂方塊選集》(臺北:自由青年社,1973年)
- 《仁者無敵》(臺北:黎明文化,1977年)
- 《美國外交與中美前途》(臺北:教育部社會教育司,1977年)
- 《世局回顧與前瞻》(臺北:教育部社會教育司,1978年)
- 《臺灣與大陸經濟發展的比較》(臺北:教育部社會教育司,1978年)
- 《新方向、新奮鬥、新希望》(臺北:臺灣商務,1980年)
- 《國家安全與人權》(臺北:黎明文化,1983年)
資料來源
- 曾繁蓉、黃素菲,《為者常成・行者常至:李鍾桂的生涯故事》,臺北:張老師出版社,1997年。
- 楊孟瑜,〈李鍾桂馭時有術〉,《遠見雜誌》,第12期,1987年6月1日(擷取日期:2026年4月24日)。
- 高慧琳,〈與端木校長在太平洋文化基金會共事的歲月〉,《傳記文學》,第28卷第6期,頁100-103,2006年3月。(擷取日期:2026年4月24日)。
- 國史館,「總統府人事調查表」,〈李鍾桂〉,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侍從室系列廿六,編號:129-260000-0032。
- 劉菊英,〈無流派的教育家李鍾桂〉,《金門日報》,2025年5月25日(擷取日期:2026年4月24日)。
- 孫蓉萍,〈法律名門家族也爆遺囑爭端 李鍾桂失智警示:誤踩監護地雷讓遺囑變調〉,《財訊》雜誌,第750期,2025年11月6日(擷取日期:2026年4月24日)。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家聲抗字第51號李鍾桂監護宣告事件新聞稿〉,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24年8月(擷取日期: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