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良」:修訂間差異
(→大事記) |
(→生平) |
||
第5行: | 第5行: | ||
七七抗戰爆發次年,日軍佔領山東省大部分區域。李先良奉派擔任山東省政府委員兼山東省黨部執委,在膠東地區謀求發展抗日勢力。1939年受國民政府派任為山東省魯東行署主任兼魯東聯軍總指揮。派遣保安隊長高芳先,以青島國術館青年為主力、組織游擊隊,不斷對日偽軍發動騷擾攻擊。游擊隊站穩腳跟後進入嶗山,以附近廟宇為抗日根據地,調訓軍事幹部及保甲長、修造槍械,並安置軍需品糧秣。待勢力一再擴大後,組建戰時青島市政府和青島保安大隊。1941年起受國府派任為青島市政府秘書長,代行市長職權。1943年1月起更代理青島市長職務,兼青島保安總隊總隊長。<br> | 七七抗戰爆發次年,日軍佔領山東省大部分區域。李先良奉派擔任山東省政府委員兼山東省黨部執委,在膠東地區謀求發展抗日勢力。1939年受國民政府派任為山東省魯東行署主任兼魯東聯軍總指揮。派遣保安隊長高芳先,以青島國術館青年為主力、組織游擊隊,不斷對日偽軍發動騷擾攻擊。游擊隊站穩腳跟後進入嶗山,以附近廟宇為抗日根據地,調訓軍事幹部及保甲長、修造槍械,並安置軍需品糧秣。待勢力一再擴大後,組建戰時青島市政府和青島保安大隊。1941年起受國府派任為青島市政府秘書長,代行市長職權。1943年1月起更代理青島市長職務,兼青島保安總隊總隊長。<br> | ||
1945年8月日本投降,隨即真除青島市長,負責接收青島地區,並配合美軍太平洋艦隊駐點青島。1948年並當選青島市國 | 1945年8月日本投降,隨即真除青島市長,負責接收青島地區,並配合美軍太平洋艦隊駐點青島。1948年並當選青島市國大代表。同年間因實施《甄審令》,禁止承認日偽統治時期學籍和教學年資,激起當地學校師生群起抗議,激起「反甄審」運動,其間更因女教師遭殺害,遂使事件一發不可收拾。1948年7月因被勒令去職,以平民憤。事後擬尋求出洋留學,卻遭當局凍結其護照,無法成行。<br> | ||
1949 年初渡海來臺,最初蝸居臺中經商,1950年國民黨總裁蔣介石終於同意公費補助赴美進修。在紐約州立大學公行政學院獲得學位後,再赴哥倫比亞大學研究。1957年受聘為臺灣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教授,講授都市計畫相關課程。<br> | 1949 年初渡海來臺,最初蝸居臺中經商,1950年國民黨總裁蔣介石終於同意公費補助赴美進修。在紐約州立大學公行政學院獲得學位後,再赴哥倫比亞大學研究。1957年受聘為臺灣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教授,講授都市計畫相關課程。<br> |
於 2024年4月11日 (四) 17:41 的修訂
生平
李先良(1904年-1993年) 籍貫江蘇吳縣。早年入江蘇省立第一師範學校。南京國民黨中央黨務學校畢業後,從事黨務工作。1929年任國民黨中執會幹事。1933年到青島市,擔任國民黨青島市執委會常委。
七七抗戰爆發次年,日軍佔領山東省大部分區域。李先良奉派擔任山東省政府委員兼山東省黨部執委,在膠東地區謀求發展抗日勢力。1939年受國民政府派任為山東省魯東行署主任兼魯東聯軍總指揮。派遣保安隊長高芳先,以青島國術館青年為主力、組織游擊隊,不斷對日偽軍發動騷擾攻擊。游擊隊站穩腳跟後進入嶗山,以附近廟宇為抗日根據地,調訓軍事幹部及保甲長、修造槍械,並安置軍需品糧秣。待勢力一再擴大後,組建戰時青島市政府和青島保安大隊。1941年起受國府派任為青島市政府秘書長,代行市長職權。1943年1月起更代理青島市長職務,兼青島保安總隊總隊長。
1945年8月日本投降,隨即真除青島市長,負責接收青島地區,並配合美軍太平洋艦隊駐點青島。1948年並當選青島市國大代表。同年間因實施《甄審令》,禁止承認日偽統治時期學籍和教學年資,激起當地學校師生群起抗議,激起「反甄審」運動,其間更因女教師遭殺害,遂使事件一發不可收拾。1948年7月因被勒令去職,以平民憤。事後擬尋求出洋留學,卻遭當局凍結其護照,無法成行。
1949 年初渡海來臺,最初蝸居臺中經商,1950年國民黨總裁蔣介石終於同意公費補助赴美進修。在紐約州立大學公行政學院獲得學位後,再赴哥倫比亞大學研究。1957年受聘為臺灣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教授,講授都市計畫相關課程。
1974 年退休。後移民加拿大。1993年卒於加拿大。
著作
《李先良回憶錄:魯東及青島抗戰紀實》
《中日戰爭, 1937~1945》
《抗戰回憶錄》
《都市與區域計劃學》
《都市計劃學》
《市政學》
大事記
年分 | 事件 |
---|---|
1905年 | 出生於江蘇省吳縣市。 |
1927年 | 畢業於國民黨中央黨務學校。 |
1928年 | 任國民黨吳縣市黨務指導委員會委員兼組織部部長。 |
1929年 | 當選國民黨黨務指導委員會全國和江蘇省代表、吳縣黨部執行委員、黨務指導委員會主席。 |
1933年 | 任國民黨青島特別市黨部整理委員會委員、幹事、執行委員。 |
1934年 | 任國民黨青島特別市常務委員、主任委員。 |
1937年 | 當選國大代表。 |
1938年 | 任國民黨山東省黨部執行委員兼二十一督導區督導員、青島市黨部特派員、青島區黨務指導員。 |
1939年 | 任山東省魯東抗日聯軍總指揮兼魯東行署主任。 |
1940年 | 任山東省政府委員。 |
1941年 | 任青島市政府秘書長,兼任山東省政府魯東行署主任。 |
1942年 | 代行青島市市長職權,兼青島保安總隊總隊長。 |
1944年 | 被免山東省政府委員職。 |
1945年 | 任青島市市長。 |
1946年 | 任國民大會青島市代表選舉總監督,兼任青島警備副司令,同年任青島市國術館館長。 |
1947年 | 兼任青島市國大代表、立法委員選舉事務所主席委員,青島抗建學校名譽校長兼董事長等。 |
1948年 | 實施《甄審令》,禁止承認日偽統治時期學籍和教學年資,激起當地學校師生群起抗議,激起「反甄審」運動。 |
1948年 | 同年為平民怨被免市長職。 |
1949年 | 到台灣。後赴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進修,獲碩士學位。 |
1957年 | 受聘為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教授。 |
1974年 | 移民加拿大多倫多。 |
1993年 | 於加拿大過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