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十還」: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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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5 || 與曹靖華、方土人合作翻譯《蘇聯作家的創作經驗》 | | 1935 || 與曹靖華、方土人合作翻譯《蘇聯作家的創作經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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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6 || 與魯迅一同翻譯《果戈里選集》 | | 1936 || 與魯迅一同翻譯《果戈里選集》。4月,創辦《作家》雜誌並擔任主編。10月,魯迅去世,孟十參與其喪禮並為其抬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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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7 || 對日抗戰爆發後西遷,曾擔任漢口《大時代週刊》社長 | | 1937 || 對日抗戰爆發後西遷,曾擔任漢口《大時代週刊》社長 |
於 2024年4月13日 (六) 03:49 的修訂
孟十還,(1908年12月24日—卒年不詳)原名孟顯直,又名孟憲智,筆名孟咸直、咸直、孟斯根、斯根。作家、編輯、俄國文學研究者、翻譯者、教師。
生平
中學畢業後,就讀哈爾濱俄語專校,最初從事新詩創作,1923年起先後在瀋陽《盛京時報》及大連《青年翼》等刊物發表各種散文詩及新詩作品,包括《淚和血》、《流水中的落葉》、《一個秋裡底哀聲》等。
1925年在丁惟汾介紹下參加國民黨,曾任國民黨哈爾濱市特派員。1927年前往蘇聯留學,先後就讀孫中山大學、莫斯科大學政治經濟系。1932年返國,曾擔任中央通訊社上海分社編輯、浙江省政府圖書館主任等職,同時致力於譯作。1934年,魯迅和茅盾發起創立《譯文》雜誌,由黎烈文主編,上海生活書店發行。孟十還曾在這本雜誌發表過多篇俄國文學作品,也因此而和魯迅結識。
1935年和曹靖華、方土人兩人共同翻譯《蘇聯作家的創作經驗》,介紹多位蘇聯時期作家給華文讀者。1936年,創立《作家》月刊擔任主編,這份刊物是當時左翼文學作家發表作品的重要園地。此後曾經翻譯一系列俄國文學書籍,包括小說作品《果戈理選集》、《普式庚短篇小說集》、《五月之夜》、《嚴寒》,以及理論著作《果戈理寫作方法》。
1937年對日抗戰爆發後西遷,曾擔任漢口《大時代週刊》社長。1940年入重慶中央訓練團受訓;之後任職國民政府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抗戰結束後曾派往東北接收,擔任興安省海拉爾市市長。
1949年國共內戰局勢逆轉,隨政府渡海來臺。先後任職國防部新中國出版社社長、考試院資料館館長、臺灣航業公司主任秘書顧問,以及中央黨部第六組特約研究員等職。1958年起應聘至政大東方語言學系專任,講授俄語課程。1962年應校長劉季洪邀請,擔任東語系主任。 退休後依親移民美國,終年不詳。
著作
先後於《盛京時報>及《青年翼》發表多個散文詩及新詩,包括: 《淚和血》、《流水中的落葉》、《一個秋裡底哀聲》。
其人生中的翻譯作品可說是多不勝數:
- 在《譯文》中發表左琴科的《我如何寫作》。
- 與曹靖華、方土人兩人共同譯作《蘇聯作家的創作經驗》。
- 與魯迅一同翻譯《果戈里選集》中的《密爾格拉德》
- 擔任《作家》雜誌主編輯。1937年,譯《普式庚短篇小說集》與《五月之夜》二書。
- 譯《杜勃洛夫斯基 : 普式庚選集》一書。
- 負責《匪情專題硏究叢書>中第17章《共匪文化工作之硏究》
軼事
- 1. 孟十還原名為孟顯直,改名孟十還和魯迅有關。1934年魯迅創辦《譯文》,孟十還以筆名孟斯根向《譯文》投稿。當時審稿編輯黎烈文覺得這個筆名和另一作者相似,因此向魯迅提出,是否能請譯者換個筆名發表。魯迅就委託友人聶紺弩和孟十還協商。聶紺弩和孟斯根討論筆名時,順手從書架上抽出一本《紅樓夢》,建議以翻到該頁上人物姓名為其筆名。聶紺弩翻到了賈環,感覺賈環在書中口碑不好,不宜取名。孟斯根卻認為不妨事,自認比賈環差上十倍,筆名可用為「十環」。隨後,孟十還寫信給魯迅,告知自己的新筆名。自此撰文寫稿均沿用這個名字。
- 2.孟十還與魯迅的交流密切,他與魯迅往來的書信迄今可見的多達32封。雖然這些書信內容大都在討論翻譯問題,但從這些書信可以看出兩人交情非比。1936年魯迅過世以後,孟十還曾在喪禮上為其抬棺。
大事記
年份 | 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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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 | 出生於北平,原籍遼寧。 |
1923 | 在瀋陽《盛京時報》發表新詩和散文詩 |
1925 | 在大連的《青年翼》發表新詩和散文詩 |
1925 | 在丁惟汾介紹下參加國民黨,曾任國民黨哈爾濱市特派員 |
1927 | 前往蘇聯留學,先後就讀莫斯科孫中山大學、莫斯科大學政治經濟系 |
1932 | 從蘇聯回國,先後擔任中央通訊社上海分社編輯、浙江省政府圖書館主任等職。 |
1934 | 魯迅發起《譯文》創刊,投稿多件作品,並和魯迅書信往來 |
1935 | 與曹靖華、方土人合作翻譯《蘇聯作家的創作經驗》 |
1936 | 與魯迅一同翻譯《果戈里選集》。4月,創辦《作家》雜誌並擔任主編。10月,魯迅去世,孟十參與其喪禮並為其抬棺。 |
1937 | 對日抗戰爆發後西遷,曾擔任漢口《大時代週刊》社長 |
1937 | 翻譯《普式庚短篇小說集》和《五月之夜》 |
1940 | 1940年入重慶中央訓練團受訓;之後任職國民政府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 |
1946 | 抗戰結束,奉派前往東北接收,擔任興安省海拉爾市市長。 |
1948 | 翻譯《杜勃洛夫斯基:普式庚選集》 |
1949 | 隨政府渡海來臺。先後任職國防部新中國出版社社長、考試院資料館館長、臺灣航業公司主任秘書顧問,以及中央黨部第六組特約研究員等職。 |
1957 | 負責《匪情專題硏究叢書》中的第17章《共匪文化工作之硏究》 |
1958 | 應聘至政大東方語言學系專任,講授俄語課程。1962年應校長劉季洪邀請,擔任東語系主任。 |
1958 | 修訂《俄文文法》一書 |
參考來源
國史館文物史料查詢系統,〈孟十還〉,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系列,編號:129-010000-2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