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席圖
生於雲林縣北港鎮,曾為台灣學生領袖,為白色恐怖受難者。
經歷[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許席圖與姐姐相依為命,先是就讀於國立政治大學企管系,後轉至法律系就讀,在政大就學期間,許席圖也擔任過國立政治大學代聯會總幹事;當時的台灣大學學生發起自覺運動以強化國民公德心,許席圖出任學生自覺運動推行會秘書長及主席。 1969年許席圖有意籌組「統一事業基金會」,打算以會員募股方式,籌募活動經費,推展公益事業,引發獨攬學生事務的救國團與情治單位注意。1969年2月許席圖被以「意圖顛覆政府」的罪名逮捕,關押於景美看守所。 許席圖在獄中被刑求而導致精神分裂症,在獨居房裡,日間是語無倫次,行動異常,夜間則大聲哀號「放我出去!」,因此停止審判,1973年送入台北市立療養院,1977年送往省立玉里養護所,1983年改送至萬寧作業治療中心。 1990年許席圖在花蓮縣玉里鎮被過去的難友發現,2003年許席圖才領取到戒嚴時期不當審判補償金,並於2004年領得回復名譽證書,但這都無法改變許席圖已經精神異常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