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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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星野(1909-1991)
馬星野(1909-1991)

馬星野(1909-1991),原名允偉,後改名偉,筆名星野。1935年中央政治學校新聞系首屆主任,歷任《中央日報》社長、中央通訊社社長、董事長,駐巴拿馬大使

生平[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生於1909年9月13日,籍貫浙江平陽,祖上世代耕讀。幼時由祖父維藩啟蒙,教讀書識字。五歲就讀毓秀小學,再入平陽第一高等小學。1923年,考入浙江省立十中。就讀初中部時,受新體散文作家朱自清親炙。1925年初中畢業,升入溫州十中師範科,再以同等學歷考入厦門大學社會系。

1926年因厦門大學爆發學潮、校務停頓而中輟學業,次年國民國命軍北伐抵達南京,設中央黨務學校。馬星野前往應考,成為黨校第一屆學生。就學期間,適逢校長蔣中正來校演講、隨侍速記而受蔣賞識,囑其主編校刊。1928年以第一名畢業,留校擔任同學會總幹事。之後羅家倫奉派擔任清華大學校長,隨行北上任校長秘書。1930年夏天政校選派畢業生出國深造,以第一名錄取,前往美國密蘇里大學攻讀新聞[1]

1934年春從密蘇里大學畢業後原擬再往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深造,但因中央政治學校擬設新聞系,受徵召返國任教,次年接新聞系首屆主任。掌管系務期間,引進密蘇里新聞學院「做中學」教學法,設立中央政校新聞研究會,更創辦《中外月刊》雜誌,專供學生實習。強調必須引導學生認識新聞事業,並且極力培養學生擔任新聞記者的熱情和信念。

1937年抗戰爆發,政校隨政府西遷至重慶南溫泉。1941年,發起成立中國新聞學會。1942年從學術界轉入政府工作,擔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新聞事業處處長。任職其間起草《中國新聞記者信條》十二則,成為中文世界第一部新聞工作者的自律規範[2]

1945年,奉派前往南京接辦《中央日報》。以政校子弟兵為主力辦報,為首都報業主入年輕活力。在南京和臺灣辦報期間,秉持「先日報,後中央」辦報方針,曾揭發數起眾所矚目的政商弊案,但也因此而遭忌[3]

1948 年底,馬星野赴臺籌設《中央日報》臺北版,次年將南京《中央日報》經上海完整遷至臺北。兩年後,正當《中央日報》辦報趨於頂峰之際,卻於1952年突遭去職,轉職國民黨中央黨部第四組,專司宣傳。歷任中央設計委員會副主任、中央委員會第四組主等職,1959年任奉派出使巴拿馬。1964年結束外交生涯,返臺接中央通訊社社長,1972年出任中央通訊社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新聞學會理事長,隔年中央通訊社改組為公司組織,當選中央通訊社首任董事長。 1985年退休,受聘總統府國策顧問。

1991年病逝臺北,享年83歲。

  1. 馬星野,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編號:1280020900001A。
  2. 謝然之,1992年1月,追念馬星野先生,傳記文學,60:1(356),91-94。
  3. 張威,2008年4月,〈民國時期留美新聞人的抉擇與命運〉,《傳記文學》,92:4(55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