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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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欣教授(1904年 - 卒年不詳)

李子欣,1904年10月1日生於湖南永興。曾任國立政治大學銀行學系[1]教授、兼任英國語文學系教授。

生平

李子欣(1904年-卒年不詳)籍貫湖南永興。早年就讀於長沙市雅禮中學,後至上海聖約翰大學政治經濟學系。1927年畢業後參加國民革命軍,擔任總政治部助理編譯。1928年至1929年,先後擔任國民黨中央黨部宣傳部助理幹事以及中央宣傳部國際科編纂,主編宣傳週報及宣傳小冊。

1930年錄取國民黨中央留學考試,赴美國紐約大學攻讀法律。1934年取得法律博士學位,返國後歷任天津河北省立法商學院教授以及中央政治學校研究部專任研究員[2]

1938年,任中央大學法律系教授。1939年,參加中央訓練委員會南溫泉黨政班第一期,並任重慶市政府參事,兼任重慶大學商學院商法教授。同年,任中央研究院文書主任。1941年,任財政部專門委員。1943年,任財政部關務署秘書,並任英文自由兩報副總編輯。

1944年,參加中央訓練委員會黨政高級班第二期,兼任稅校副校長。1946年,任上海商學院教授。1947年,任甘肅省政府省委兼財政廳長。1952年,參加革命實踐研究院第十七期,任中崙棉織廠協理和嘉豐紡織廠常務董事。

1956年,李子欣任私立雅禮補習學校[3]校長,並參加國際經濟研究社。1958年,兼任國立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教授。1959年,兼任國立政治大學英國語文學系教授和英文秘書。1960年,任國立政治大學銀行學系教授和英文秘書。1974年退休後,仍兼任國立政治大學西洋語文學系[4]教授。

李子欣於1974年退休後,繼續為教育事業貢獻,直至晚年。

著作

李子欣在世期間並未出書,但是有發表過多篇文章,包括:《美國憲法上有關人權之規定》、《讀書箚記:羅素論科學》、《新生代的崛起與展望》、《實施司法陪審為建立民主制度之基礎》、《論所謂憲法問題》、《論增修憲法有關創制複決二權之規定》、《美國殖民時期的政治組織雛形》等。[5]

軼事

白瑜在其文章《湖南五四運動、驅張運動與毛澤東的發跡》中曾提到:「來臺後,某日政大教授李子欣兄談及,他在長沙雅禮中學讀書時,五四運動之後,曾約農先生作此講演,更有科學方法的分析。誰料到後來闖出一個毛澤東,大亂天下,中共黨內,幹部湘人尤多,鄉人之失望,莫此為甚。」
王國璋在其文章《回應阮大仁論陳、周關係》中曾提到:「據其大學同學,政大已故李子欣敎授吿訴我:嚴靜波的人生哲學『存在就是價値』,他與任何人都能合作,是很好的幕僚長。」[6]

大事記

李子欣大事記
年分 事件
1904年 出生於湖南永興。
1927年 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政治經濟學系。
1927年 同年任革命軍總政治部助理編澤。
1928年 任中央黨部宣傳部助理幹事。
1929年 任中央黨部宣傳部國際科編纂(同總幹事)。
1930年 由中央考送至美國紐約大學法律經濟學系。
1934年 畢業取得博士學位。
1934年 同年任天津河北省立法商學院教授。
1935年 任中央政治學校講師。
1935年 同年任中央政治學校研究部專任研究員。
1938年 任中央大學法律系教授。
1939年 參加中央訓練委員會南溫泉黨政班第一期。
1939年 同年任重慶市政府參事。
1939年 兼任重慶大學商學院商法教授。
1940年 任中央研究院文書主任。
1941年 任財政部專門委員。
1943年 任財政部關務署秘書。
1943年 同年任英文自由兩報副總編輯。
1944年 參加中央訓練委員會黨政高級班第二期。
1944年 同年兼任稅校副校長。
1946年 任上海商學院教授。
1947年 任甘肅省政府省委兼財政廳長。
1952年 參加革命實踐研究院第十七期。
1952年 同年任中崙棉織廠協理和嘉豐紡織廠常務董事。
1956年 任私立雅禮補習學校校長。
1956年 同年參加國際經濟研究社。
1958年 兼任國立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教授。
1959年 兼任國立政治大學英國語文學系教授和英文秘書。
1960年 任國立政治大學銀行學系教授和英文秘書。
1974年 自政大退休。
卒年不詳

參考資料及備註

  1. 現國立政治大學金融學系。
  2. 〈李子欣〉,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系列二十一,編號:129-210000-1301。
  3. 現臺北市私立南華高級中學職業進修學校。
  4. 現國立政治大學英國語文學系。
  5. 國家圖書館期刊文獻資訊網 李子欣
  6. 傳記文學 李子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