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祖謙
焦祖謙 (1928-2022),體育專家、國際籃球裁判。1957年到校,擔任政大體育教職46年。歷任北市籃球協會總幹事,奧運訓練中心訓練組組長,長期參與籃球組織賽事、裁判培訓。1995年退休,2022年辭世。
生平[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焦祖謙,1928年2月7日生於北平,籍貫河北長垣(今屬山東省菏澤市東明縣),家中長孫。其父焦嘉誥服務北平教育界[1],7歲就讀北平師範大學附屬第二小學,1942年小學畢業後直升北師大附中初中部。1946年因父親受臺灣省立師範學院首任院長李季谷邀請,以教育部特約人員身份來臺協助辦理校務,家人也一道渡海來臺[2]。最初以北平中學會考成績轉入北市建國中學,後因父親任教省立師範學院,遂再以家眷身份轉至師院附中。1949年高中畢業考入省立師範學院體育系。
1953年師大畢業後,進入政工幹校服預備軍官役,次年退伍,依師院規定分發省立新竹中學擔任體育教師。一年後北返,轉至臺灣省立臺北成功中學任教。1957年獲任教政大的體育前輩鍾人傑推薦,進入政治大學體衛組擔任助教,負責各項體育課程教學。1964年經教育部審核升為講師,1967年再升任副教授,1982年升至教授。課餘之暇也在銘傳商專、中國市政專校、世界新專、輔仁大學、臺北體專等大專院校兼授體育課程,作育各校英才。
擔任教職期間也活躍於國內體育界,長期投注心力推動運動組織和人才培訓。1956年獲得國際籃球協會(FIBA)認證,成為中華民國第一批國際級籃球裁判。1971年協助時任臺北市議員的立人小學校長鄭惠芝,組建臺北市籃球協會,此後並擔任協會首任總幹事達四年(1971-1975)。1975年受奧運左營訓練中心主任蕭忠國延攬,擔任第一屆訓練中心訓練組組長(1975-1977),為國家培訓奧運選手。1977年協助時任中國時報董事長余紀忠籌辦威廉瓊斯盃籃球賽,並擔任第一屆競賽組組長及賽事裁判,此後共參與了瓊斯盃前後14屆賽事行政工作,並擔任其中10屆賽事裁判。
1995年屆齡,退而不休。依舊在校兼課,陪學生們運動打球,直到2003年完全卸下教職,前後任教政治大學46年。2002年起接掌政大退休教職員聯誼會,共擔任12年會長。
2022年8月3日因心臟宿疾病逝臺北,享耆壽95歲。
軼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焦祖謙出身體育世家,長年受父親薰陶,體育競技無不得心應手。就讀師大附中高中二年級時,即以出色球技服眾,獲選籃球校隊隊長。又因輾轉來臺之故,年紀較一般同學略長,因此少年同儕均戲稱「焦老大」,無論學習玩樂總以他馬首是瞻,而他也不辜負老大頭銜,樣樣表現都出色。
大事記[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年度 | 大事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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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 | 2月7日生於河北省長垣縣焦樓集 |
1935 | 就讀國立北平師範大學附屬第二小學 |
1942 | 直升國立北平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初中部 |
1946 | 隨父母家人渡臺,就讀臺北建國中學 |
1947 | 轉學省立師範學院附中(今師大附中前身) |
1949 | 考入省立師範學院體育系 |
1953 | 自省立師範學院畢業,入政工幹校服預官役 |
1954 | 分發任省立新竹中學 |
1955 | 調派至臺北成功中學(今臺北市立成功高中) |
1956 | 獲FIBA籃球國際裁判認證 |
1957 | 進入政治大學擔任體育組助教 |
1960 | 和師大英語系學妹梁巧眉結婚,共組家庭 |
1964 | 經教育部審核,升等為講師 |
1967 | 經教育部審核,晉升為副教授 |
1971 | 擔任第一屆台北市籃球協會總幹事(1971-1975) |
1975 | 擔任政大橄欖球隊創隊教練 |
1975 | 擔任「奧運左營訓練中心」訓練組組長(1975-1977) |
1977 | 應時任中國時報董事長余紀忠邀請,擔任第一屆威廉瓊斯盃競賽組組長及賽事裁判,前後共參與14屆賽事行政工作,並擔任其中10屆賽事裁判。 |
1977 | 開辦政大暑期游泳夏令營 |
1982 | 教育部審核,升任教授 |
1987 | 發表論文《淺談籃球裁判方法的研究》 |
1995 | 屆齡自政治大學退休,轉為兼任體育教師 |
2002 | 擔任政治大學退休教職員聯誼會會長(2002-2014) |
2022 | 8月3日病逝臺北,享耆壽95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