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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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淵(1903-1974),資料來源:羅志淵先生紀念集

羅志淵(1903-1974),字孟浩,憲法學者。1939年任教中央政治學校行政系,1957年獲聘政治大學教授兼政治系主任、1970年任教務長、法學院院長。1974年退休,同年辭世。

生平

羅智淵,字孟浩。1903年出生於廣東興寧。世居偏僻山村,家中薄田遭豪族侵奪,舉家避居縣城。小時候即沿街販物幫補家計,十二歲前僅受舊式私塾教育,後因獲得校長特許入學,1924年從高小畢業時年已廿歲,1925年就讀興民中學,同年轉學福建廈門集美學校師範部,畢業後返鄉任教崇本小學。

1928年國民政府設立中央黨務學校,前往廣州投考中央黨務學校獲得錄取,就讀行政系第一期。次年因上海一二八戰役爆發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在家休學養病一年,期間和同鄉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1933年中央政校大學部第二期畢業,受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擔任保甲指導員,並負責編輯保甲月刊。1936年,廣東投歸中央,調往廣州市府服務,旋受聘赴貴州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因日夜勞瘁、積勞成疾,病癒後轉往貴州省府民政廳,次年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1939年受昔日江蘇民政廳長官余井塘邀請,赴重慶中央政治學校擔任《服務》月刊主編,兼任行政系講師,後升等至副教授,課餘亦兼課中央大學。

1946年抗戰勝利後,隨政校復員返回南京,隔年就任行憲後第一屆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門委員,聚焦研究各國國會制度和議事規則。1949年,戰火延燒寧滬,攜帶家眷經廣東轉往香港,1950年舉家自港渡臺。抵臺之初受聘教育部特約在內政部主編《中國內政》,1952年12月返回立法院工作。1954年政大在臺復校,次年設立政治系大學部,受聘兼職講授「各國地方政府」課程。1957年辭卸立法院職務,專任政大教職。系主任,1960年兼任教務長,1964年繼任法學院院長。1974年8月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8日病逝臺北榮總,享壽71歲。身後歸葬木柵。

研究與著作

羅志淵畢生致力於公法研究,長期鑽研憲法學理和國家典章制度,著作等身。1940到1950年代著作《中國地方行政制度》、《中國憲政發展史》、《行政管理》、《中國憲法釋論》、《中國憲法的理論體系》;1950到1960年代著有《美國的國會》、《地方自治原理》、《日本國會制度》、《論責任內閣制》、《各國地方政府》;1960到1970年代著有《美國國會立法程序研究》、《英國政府及政治》、《美國政府及政治》、《法國政府及政治》、《政治學研究》、《憲法論叢》、《地方自治的理論體系》;1970後著有《西德政府及政治》、《政治學》、《立法程序論》、《戰後英德法政制發展評論》、《中國憲法與政治》、《立法技術論》及《學海飄萍》。任教政治大學期間,也促成了《世界各國憲法大全》和《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

大事記

說明文字
日期 大事記
1903年 6月15日生於廣東興寧
1916年 就讀興寧縣植基小學
1925年 高小畢業後考入興民中學,同年轉入廈門集美學校師範部
1927年 從集美學校畢業後,返回廣東擔任崇本小學教師
1928年 考進中央黨務學校行政系第一期
1932年 一二八上海戰役爆發後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在家休學養病一年,期間和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
1933年 中央黨務學校第二期畢業,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任保甲指導員,負責編輯保甲月刊,曾先後派至碭山、興化、南匯等縣工作
1933年 與夫人顏慶珠女士結婚
1936年 奉派返回廣東,供職廣州市府;旋受邀至貴州,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
1937年 轉任貴州省府民政廳
1938年 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
1939年 受余井塘邀請調往重慶中央政治學校指導部,主編《服務》月刊
1940年 兼任行政系講師,講授地方行政制度、行政管理、中國憲法等課程
1946年 隨政校復員,返回南京
1947年 擔任立法院專門委員
1949年 國共內戰戰火擴至南京,護送眷屬返廣東故里,再經由香港渡臺
1950年 政府播遷,攜眷自寧經粵、港來臺
1951年 擔任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門委員
1951年 政大設政治系大學部,應聘兼任,講授「各國地方政府」課程
1957年 辭去立法院職務,專任政治大學教職,任教政治系
1960年 應聘擔任政大教務長
1965年 改任政大法學院院長
1974年 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28日病逝臺北榮總。

參考書目

羅平章,1975。《羅志淵先生紀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