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淵」: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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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羅志.png|200px|thumb|right|羅志淵(1903-1974),資料來源:羅志淵先生紀念]]
[[檔案:羅志淵_1958.jpg|230px|thumb|right|羅志淵(1903-1974),本校政治系教授。影像取自政治大學第19屆畢業紀念冊,原件典藏於政治大學圖書館,攝影時間約為1958年。。]]
羅志淵(1903-1974),字孟浩,憲法學者。1939年任教中央治學校行政系,1957年獲聘政治大學教授兼政治系主任、1970年任教務長、法學院院長。1974年退休,同年辭世。
羅志淵(1903-1974),字孟浩,憲法學者。1939年任教政校行政系,1957年到校,曾擔任政治系主任教務長(1960-1964)、法學院院長(1965-1969)。1974年退休,同年辭世。


==生平==
==生平==
羅智淵,字孟浩。1903年出生於廣東興寧。世居偏僻山村,家中薄田遭豪族侵奪,舉家避居縣城。小時候即沿街販物幫補家計,十二歲前僅受舊式私塾教育,後因長兄得小學門房工作,得以旁聽並自習,獲得校長賞識而獲准入學,1924年小畢業為廿歲雖然在期間遭學校以未繳費為由勒令退學來修完小學課程後便進入中擔任工讀和小學代課老師
羅智淵,字孟浩。1903年出生於廣東興寧貧農家庭。世居偏僻山村,薄田遭豪族侵奪,舉家遷流縣城。小時候即沿街販物幫補家計,十二歲前僅受舊式私塾教育,後因獲得校長免費入學,1924年從高小畢業,次以榜首考入[https://baike.baidu.hk/item/%E8%88%88%E5%AF%A7%E5%B8%82%E8%88%88%E6%B0%91%E4%B8%AD%E5%AD%B8/1611030 興民中學]旋即轉福建廈門[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A6%8F%E5%BB%BA%E7%9C%81%E5%8E%A6%E9%97%A8%E9%9B%86%E7%BE%8E%E4%B8%AD%E5%AD%A6 集美學校]師範部畢業返鄉任教崇本小學<ref name=":0">國立政治大羅故教授志淵治喪委員會,1975年,〈羅故教授志淵先生事略〉,《羅志淵先紀念集》,臺北市:羅平章發行。頁1-3。</ref>


1927國民政府遷都南京,隔年,羅志淵即考入中央黨校。1928年,中央黨校改制為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第一期羅志淵則進入行政系就讀,中途當時倭寇侵擾短暫離校,在期間,羅志淵便與創辦《興寧時事日報》,1933校畢業受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擔任保甲指導員編輯,同時與顏慶珠女士結縭,並育有六名子女。1936年,羅志淵在廣州市府服務,也應邀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隔年貴州省府民政廳服務,1938年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1939返回母校兼任行政系講
1928年國民政府設立中央黨務學校,前往廣州投考中央黨學校獲得錄取就讀行政系第一期。次年上海一二八戰役爆發學停課疏散返鄉,在家休學養病一年,期間和同鄉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ref name=":1">羅志淵,1974年,〈學海飄萍〉,《中山學術文化集刊》第13集。</ref>。1933中央政大學部第二期畢業受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擔任保甲指導員,並負責編輯保甲月刊。1936年,廣東投歸中央,調往廣州市府服務,半年後受聘赴貴州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因日夜勞瘁、積勞成疾,病癒後貴州省府民政廳,次年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1939受昔日江蘇民政廳長官余井塘邀請,赴重慶中央政治學主編《服務》月刊,兼任行政系講師,後升等至副教授,課餘亦兼課中央大學<ref name=":2">〈羅志淵〉,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系列二十,編號:129-200000-4641。</ref>


抗戰勝利後,羅志淵返回南京,並在隔年任立法院專門委員。1949年,羅志淵隨國民政府來台,除了延續立法院工作之外研究國會制度和議事規則等。1957年政大在台復校後,羅志淵任政治學系主任,1960務長,1964任法學院院長,任職期間對政大行政規劃頗有貢獻。1974年暑假,羅志淵自國立政治大學退休,後因病於榮總養病,但仍於同年9月辭世,享壽71歲,留下遺作《學海飄揚》
1946年抗戰勝利後,隨政校復員返回南京,隔年行憲後第一屆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門委員,聚焦研究各國國會制度和議事規則。1949年,戰火延燒寧滬,攜帶家眷經廣東轉往香港,1950舉家自港渡臺。抵臺之初受聘教育部特約編纂,並在內部主編《中國內政》,1952年12月返回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工作<ref name=":3">葉尚志,1975年,〈悼念志淵!〉羅志淵先生紀念集》,臺北市:羅平章發行。頁399-406。</ref>,主責草擬法案。1957年辭去立法院職務,專任政治教職。曾擔任政治系主任、1970年任務長、1965年任法學院院長。


羅志淵畢生致力於研究以及,除了大量個著作在任教於政治大學期間也促成了《世界各憲法大全》和《雲五社科學大辭典》
1974年8月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8日病逝臺北榮總,享壽71歲。身後歸葬木柵。
 
==軼事==
羅志淵的中央政校同學李纘錚稱他是「苦學成功的名教授」。羅家境清寒,八至十二歲期間從事沿街叫賣幫補家計,無法上學,僅能斷續受些舊式私塾教育。不久長兄謀得植基小學門房職位,可帶弟弟同住。號房位置正對課堂,羅志淵每逢上課時間輒側耳傾聽,夜間自做習作。不久此事被校長羅雅達發現,不僅驚奇於其程度高過在校學生,也嘉獎其苦學精神。因此特准免費插班就讀。1924年當羅志淵從小學業時,他已年屆廿<ref name=":4">李纘錚,1975年,〈悼苦學成功的名教授-羅志淵學長!〉,《羅志淵先紀念集》,臺北市:羅平章發行。頁443-446。</ref>。
 
羅志淵作等身,除了學術研究鵠的之外,賺取稿費養家也是重要原因。他在總統府人事調查表自述欄中寫道:「家八口,類屬婦孺,生寡食眾,迫實甚。每月俸給所得,只足維持半月,其餘則賴稿費以彌補<ref name=":5">〈羅志淵〉,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軍事委員委員長侍從室系列二十,編號:129-200000-4641。</ref>


==研究與著作==
==研究與著作==
1940到1950中國地方行政制度《中國憲政發展史》行政管理《中國憲法釋論》《中國憲法的理論體系》;1950到1960年代著有《美國的國》、《地方自治原理》《日本國會制度》《論責任內閣制》《各國地方政府》;1960到1970《美國國會立法程序研究》《英國政府及政治》政府及政治《法國政府及政治《政治學研究》《憲法論叢》《地方自治的理論體系》;1970後著有《西德政府及政治》、《政治學》《立法程序論》戰後英德發展評論《中國憲法與政治》技術論《學海飄萍》。
羅志淵畢生致力於公法研究,長期鑽研憲法學理和國家典章制度,著作等身。若以時間區分階段:
 
一、1940至1950作:
*《行政管理(重慶:獨立出版社,1944);
*《中國憲政發展史》(上海:大東書局,1947);
*考銓法規(上海:大東書局,1947);
*《中國憲法釋論》(上海:昌明書局,1948);
 
二、1950至1960年間著作:
*《中國地方行政制度》();
*《美國的國會》(臺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53)
*《中國憲法的理論體系》(臺北: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1953);
*《地方自治原理》(臺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54);
*《美國政府及政治》(臺北:正中書局,1954;1994);
*《日本國會制度》(臺北:正中書局,1956);
*《論責任內閣制》(臺北: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會,1958)
*《各國地方政府》(臺北:正中書局,1959;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出版委員會,1967)
 
三、1960至1970作:
*《美國國會立法程序研究》(臺北:正中書局,1961);
*《英國政府及政治》(臺北:正中書局,1962);
*《國家緊急權與自由權(臺北:國民大會秘書處,1962);
*中國憲史》(臺北:商務印書館,1967)
*《中憲法釋論(臺北:商務印書館,1968);
*《政治學研究》(臺北:商務印書館,1967; 1970);
*《憲法論叢》(臺北:商務印書館,1969);
*《地方自治的理論體系》(臺北:商務印書館,1970)
 
四、1970年以後著作:
*《政治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0)
*《立法程序論》(臺北:正中書局,1974)
*近代中國法制演變研究(臺北:正中書局,1976)
*《中國憲法與政府》(臺北:國立編譯館/正中書局印行,1976)
 
五、出版地和出版者不詳之著作:
*《西德政府及政治》(手抄油印本)
 
任教政治大學期間,也促成了世界各國憲大全雲五社會科大辭典等著作問世


==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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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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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高小畢業後考入興民中學,同年轉入廈門集美學校師範部
|1925年||高小畢業後考入興民中學,同年轉入廈門集美學校師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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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從集美學校畢業後,返回廣東擔任崇本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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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中央黨務改制大學行政系
|1928年||考進中央黨務學行政系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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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一二八上海戰役爆發後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和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
|1932年||一二八上海戰役爆發後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在家休學養病一年,期間和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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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中央黨務學校第二期畢業,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任保甲指導員,負責編輯保甲月刊,曾先後派至碭山、興化、南匯等縣工作
|1933年||中央黨務學校第二期畢業,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任保甲指導員,負責編輯保甲月刊,曾先後派至碭山、興化、南匯等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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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改任政大法學院院長
|1965年||改任政大法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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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28日病逝臺北榮總。
|1974年||8月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8日病逝臺北榮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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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https://www.familysearch.org/search/catalog/1082406?availability=Family%20History%20Library 羅平章,1975。《羅志淵先生紀念集》]
[[Category:國立政治大學教師]]
[[Category:國立政治大學教師]]
[[Category:政治學者]]
[[Category:政治學者]]

於 2024年9月1日 (日) 14:01 的最新修訂

羅志淵(1903-1974),本校政治系教授。影像取自政治大學第19屆畢業紀念冊,原件典藏於政治大學圖書館,攝影時間約為1958年。。

羅志淵(1903-1974),字孟浩,憲法學者。1939年任教政校行政系,1957年到校,曾擔任政治系主任、教務長(1960-1964)、法學院院長(1965-1969)。1974年退休,同年辭世。

生平[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羅智淵,字孟浩。1903年出生於廣東興寧貧農家庭。世居偏僻山村,因薄田遭豪族侵奪,舉家遷流縣城。小時候即沿街販物幫補家計,十二歲前僅受舊式私塾教育,後因獲得校長特准免費入學,1924年從高小畢業,次年以榜首考入興民中學,旋即轉學福建廈門集美學校師範部,畢業後返鄉任教崇本小學[1]

1928年國民政府設立中央黨務學校,前往廣州投考中央黨務學校獲得錄取,就讀行政系第一期。次年因上海一二八戰役爆發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在家休學養病一年,期間和同鄉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2]。1933年中央政校大學部第二期畢業,受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擔任保甲指導員,並負責編輯保甲月刊。1936年,廣東投歸中央,調往廣州市府服務,半年後受聘赴貴州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因日夜勞瘁、積勞成疾,病癒後轉往貴州省府民政廳,次年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1939年受昔日江蘇民政廳長官余井塘邀請,赴重慶中央政治學校主編《服務》月刊,兼任行政系講師,後升等至副教授,課餘亦兼課中央大學[3]

1946年抗戰勝利後,隨政校復員返回南京,隔年就任行憲後第一屆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門委員,聚焦研究各國國會制度和議事規則。1949年,戰火延燒寧滬,攜帶家眷經廣東轉往香港,1950年舉家自港渡臺。抵臺之初受聘教育部特約編纂,並在內政部主編《中國內政》,1952年12月返回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工作[4],主責草擬法案。1957年辭去立法院職務,專任政治大學教職。曾擔任政治系主任、1970年任教務長、1965年任法學院院長。

1974年8月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8日病逝臺北榮總,享壽71歲。身後歸葬木柵。

軼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羅志淵的中央政校同學李纘錚稱他是「苦學成功的名教授」。羅家境清寒,八至十二歲期間從事沿街叫賣幫補家計,無法上學,僅能斷續受些舊式私塾教育。不久長兄謀得植基小學門房職位,可帶弟弟同住。號房位置正對課堂,羅志淵每逢上課時間輒側耳傾聽,夜間自做習作。不久此事被校長羅雅達發現,不僅驚奇於其程度高過在校學生,也嘉獎其苦學精神。因此特准免費插班就讀。1924年當羅志淵從小學畢業時,他已年屆廿[5]

羅志淵著作等身,除了學術研究鵠的之外,賺取稿費養家也是重要原因。他在總統府人事調查表自述欄中寫道:「家有八口,類屬婦孺,生寡食眾,迫人實甚。每月俸給所得,只足維持半月,其餘則賴稿費以彌補[6]。」

研究與著作[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羅志淵畢生致力於公法研究,長期鑽研憲法學理和國家典章制度,著作等身。若以時間區分階段:

一、1940至1950年間著作:

  • 《行政管理》(重慶:獨立出版社,1944);
  • 《中國憲政發展史》(上海:大東書局,1947);
  • 《考銓法規》(上海:大東書局,1947);
  • 《中國憲法釋論》(上海:昌明書局,1948);

二、1950至1960年間著作:

  • 《中國地方行政制度》();
  • 《美國的國會》(臺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53)
  • 《中國憲法的理論體系》(臺北: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會,1953);
  • 《地方自治原理》(臺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54);
  • 《美國政府及政治》(臺北:正中書局,1954;1994);
  • 《日本國會制度》(臺北:正中書局,1956);
  • 《論責任內閣制》(臺北: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會,1958)
  • 《各國地方政府》(臺北:正中書局,1959;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出版委員會,1967)

三、1960至1970年間著作:

  • 《美國國會立法程序研究》(臺北:正中書局,1961);
  • 《英國政府及政治》(臺北:正中書局,1962);
  • 《國家緊急權與自由權》(臺北:國民大會秘書處,1962);
  • 《中國憲法史》(臺北:商務印書館,1967)
  • 《中國憲法釋論》(臺北:商務印書館,1968);
  • 《政治學研究》(臺北:商務印書館,1967; 1970);
  • 《憲法論叢》(臺北:商務印書館,1969);
  • 《地方自治的理論體系》(臺北:商務印書館,1970)

四、1970年以後著作:

  • 《政治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0)
  • 《立法程序論》(臺北:正中書局,1974)
  • 《近代中國法制演變研究》(臺北:正中書局,1976)
  • 《中國憲法與政府》(臺北:國立編譯館/正中書局印行,1976)

五、出版地和出版者不詳之著作:

  • 《西德政府及政治》(手抄油印本)

任教政治大學期間,也促成了《世界各國憲法大全》和《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等著作問世。

大事記[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日期 大事記
1903年 6月15日生於廣東興寧
1916年 就讀興寧縣植基小學
1925年 高小畢業後考入興民中學,同年轉入廈門集美學校師範部
1927年 從集美學校畢業後,返回廣東擔任崇本小學教師
1928年 考進中央黨務學校行政系第一期
1932年 一二八上海戰役爆發後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在家休學養病一年,期間和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
1933年 中央黨務學校第二期畢業,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任保甲指導員,負責編輯保甲月刊,曾先後派至碭山、興化、南匯等縣工作
1933年 與夫人顏慶珠女士結婚
1936年 奉派返回廣東,供職廣州市府;旋受邀至貴州,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
1937年 轉任貴州省府民政廳
1938年 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
1939年 受余井塘邀請調往重慶中央政治學校指導部,主編《服務》月刊
1940年 兼任行政系講師,講授地方行政制度、行政管理、中國憲法等課程
1946年 隨政校復員,返回南京
1947年 擔任立法院專門委員
1949年 國共內戰戰火擴至南京,護送眷屬返廣東故里,再經由香港渡臺
1950年 政府播遷,攜眷自寧經粵、港來臺
1951年 擔任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門委員
1951年 政大設政治系大學部,應聘兼任,講授「各國地方政府」課程
1957年 辭去立法院職務,專任政治大學教職,任教政治系
1960年 應聘擔任政大教務長
1965年 改任政大法學院院長
1974年 8月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8日病逝臺北榮總。
  1. 國立政治大學羅故教授志淵治喪委員會,1975年,〈羅故教授志淵先生事略〉,《羅志淵先生紀念集》,臺北市:羅平章發行。頁1-3。
  2. 羅志淵,1974年,〈學海飄萍〉,《中山學術文化集刊》第13集。
  3. 〈羅志淵〉,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系列二十,編號:129-200000-4641。
  4. 葉尚志,1975年,〈悼念志淵!〉,《羅志淵先生紀念集》,臺北市:羅平章發行。頁399-406。
  5. 李纘錚,1975年,〈悼苦學成功的名教授-羅志淵學長!〉,《羅志淵先生紀念集》,臺北市:羅平章發行。頁443-446。
  6. 〈羅志淵〉,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系列二十,編號:129-200000-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