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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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3年12月12日 (二) 04:07 的修訂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英文: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Student Association,簡稱政大學生會NCCUSA)是依大學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設置的校級學生會。下設幹事會(行政權)、學生議會(立法權)、評議會(類司法權)三個部門,以三權分立模式運作。前身為「學生級系代表聯席會」(簡稱代聯會)。1999年改組、2000年開始為三權分立的學生會。現任(第24屆,112學年度)會長為徐致遠

組織架構

根據《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組織章程》,凡具備國立政治大學正式學籍的所有在學學生,皆為當然會員。

學生會的正副會長由會員直選,對外代表學生會,對內領導幹事會(行政部門)綜理學生會的各項業務。學生議會(立法部門)由會員直選的學生議員組成,負責監督學生會長及幹事會、並代表學生出席校內各項重要會議。評議委員會(司法部門)成員由學生會長提名、經學生議會同意後任命,負責統一解釋學生會法規、並仲裁會務糾紛。

幹事會

常設部門

  • 秘書部:主要負責學生會內部行政業務,協助執行會長與副會長工作及學生會規劃意見的需要。其年度慣例承辦活動為學生會內招新活動、學生會人員掌握以及學期初之學生會幹部暨部員訓練。此外,若遇和議會的溝通事宜,秘書部亦為其重要聯絡窗口。
  • 財務部:財務部主要負責管理學生會資產以及學生會財務之控制,透過嚴密的報帳流程對本會財務支出進行適當管制。同時透過會產租借的方式出借學生會資產予校內辦活動之社團及系學會,亦維護會內資產的使用及保養。
  • 權益部:負責校內師生與校方行政之間的溝通管道,及時將師生的意見反應予校方參考,同時將會議的決議公布於師生。同時針對不同議題作問卷調查,作為了解政大師生對於校內環境資源設備的滿意度,進一步透過縝密的討論並提出建議,以利校方參考。定期舉辦包含校內七長暨主任秘書座談會(簡稱七長座談會)等。
  • 活動部:籌畫與學校大大小小之相關活動,舉凡校內知名的各類型市集等。活動部致力於學生自發性的活動策畫,期許給所有有領導力、執行力的政大人,一個自我實現的空間。
  • 學術部:專為政大人舉辦各式演講、講座以及大型論壇等,期許藉由邀請各界名人、領域專家甚或教授能為政大人帶來各多寬廣而豐富之視野,以關懷、貼近社會;加強學術知識,反饋於社會。學術部期許能從相關之活動中給予政大人更多之省思。
  • 公關部:主要業務包含學生會對外形象經營及聯絡接洽,提升學生會對外知名度及推廣校內學生自治的經營。

學生議會

根據《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學生議會組織法》,大會是學生議會最高決議機關,議長為主席,負責主持學生議會。

大會由所有的學生議員所組成。學生議員的成員有下列兩類:

  1. 由全校單一選區選舉出的「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自動具有學生議員資格。
  2. 由各院為選舉區分別選舉出的「學生議員」,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採交錯任期制,每次改選半數。

根據《議會組織法》,大會每個月定期召開一次常會。下設不同委員會,分別處理不同議案後向大會報告。常設的委員會包含了紀律委員會、程序暨法規委員、預算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會務考核委員會,以及校務會議學生代表諮詢委員會、學務委員會、教務委員會、總務委員會。

在行政方面,議會設置秘書處,是學生議會的行政組織,負責文書、聯絡發送開會通知、製作會議紀錄、編輯公告、發佈新聞、庶務等相關事務,協助議事順利進行。

評議委員會

評議委員由學生會長提名,經學生議會同意任命之,其任期至會員資格消失為止,辭職不在此限。評議委員中,其中一人為主席,綜理會務、主持會議;副主席一人,必要時代理主席職務。主席、副主席均由會長提名,經學生議會同意任命。評議委員會之職權為:一、統一解釋本會組織章程及其他法規之疑義;二、仲裁本會各組織或人員之權利義務發生爭端之事件。評議委員不得兼任學生會其他職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