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淵」: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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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從集美學校畢業後,返回廣東擔任崇本學校教師 | |1927年||從集美學校畢業後,返回廣東擔任崇本學校教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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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考進中央黨務學校 | |1928年||考進中央黨務學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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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一二八上海戰役爆發後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和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 | |1932年||一二八上海戰役爆發後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和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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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黨校畢業,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 | |1933年||中央黨務學校第二期畢業,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任保甲指導員,負責編輯保甲月刊,曾先後派至碭山、興化、南匯等縣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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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與夫人顏慶珠女士結婚 | |1933年||與夫人顏慶珠女士結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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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政大設政治系大學部,應聘兼任,講授「各國地方政府」課程 | |1951年||政大設政治系大學部,應聘兼任,講授「各國地方政府」課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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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辭去立法院職務,專任政治大學政治系 | |1957年||辭去立法院職務,專任政治大學教職,任教政治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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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應聘擔任政大教務長 | |1960年||應聘擔任政大教務長 |
於 2024年6月8日 (六) 14:09 的修訂
羅志淵(1903-1974),字孟浩,憲法學者。1939年任教中央政治學校行政系,1957年獲聘政治大學教授兼政治系主任、1970年任教務長、法學院院長。1974年退休,同年辭世。
生平
羅智淵,字孟浩。民國前八年出生於廣東寧縣一個貧困的農村家庭,因其家庭受鄰里欺壓,便搬至縣城南街。儘管如此,羅志淵仍舊刻苦勤學,就讀小學時成績為全班第一,雖然在學期間遭學校以未繳費為由勒令退學,但後來修完小學課程後便進入中學擔任工讀生和小學代課老師。
1927年,國民政府遷都南京,隔年,羅志淵即考入中央黨校。1928年,中央黨校改制為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第一期,羅志淵則進入行政系就讀,中途因當時倭寇侵擾短暫離校,在此期間,羅志淵便與同學創辦《興寧時事日報》,1933年返校畢業後受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擔任保甲指導員和編輯,同時與顏慶珠女士結縭,並育有六名子女。1936年,羅志淵在廣州市府服務,也應邀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隔年轉入貴州省府民政廳服務,1938年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1939年返回母校兼任行政系講席。
抗戰勝利後,羅志淵隨即返回南京,並在隔年擔任立法院專門委員。1949年,羅志淵隨國民政府來台,除了延續立法院工作之外,也研究國會制度和議事規則等。1957年政大在台復校後,羅志淵兼任政治學系主任,1960年兼任較務長,1964年繼任法學院院長,任職期間對政大行政規劃頗有貢獻。1974年暑假,羅志淵自國立政治大學退休,後因病於榮總養病,但仍於同年9月辭世,享壽71歲,留下遺作《學海飄揚》。
羅志淵畢生致力於研究以及著述,除了擁有大量個人著作,在任教於政治大學期間也促成了《世界各國憲法大全》和《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
研究與著作
1940到1950年代著有《中國地方行政制度》、《中國憲政發展史》、《行政管理》、《中國憲法釋論》、《中國憲法的理論體系》;1950到1960年代著有《美國的國會》、《地方自治原理》、《日本國會制度》、《論責任內閣制》、《各國地方政府》;1960到1970年代著有《美國國會立法程序研究》、《英國政府及政治》、《美國政府及政治》、《法國政府及政治》、《政治學研究》、《憲法論叢》、《地方自治的理論體系》;1970後著有《西德政府及政治》、《政治學》、《立法程序論》、《戰後英德法政制發展評論》、《中國憲法與政治》、《立法技術論》及《學海飄萍》。
大事記
日期 | 大事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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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年 | 6月15日生於廣東興寧 |
1916年 | 就讀興寧縣植基小學 |
1925年 | 高小畢業後考入興民中學,同年轉入廈門集美學校師範部 |
1927年 | 從集美學校畢業後,返回廣東擔任崇本學校教師 |
1928年 | 考進中央黨務學校 |
1929年 | 中央黨務改制大學行政系 |
1932年 | 一二八上海戰役爆發後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和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 |
1933年 | 中央黨務學校第二期畢業,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任保甲指導員,負責編輯保甲月刊,曾先後派至碭山、興化、南匯等縣工作 |
1933年 | 與夫人顏慶珠女士結婚 |
1936年 | 奉派返回廣東,供職廣州市府;旋受邀至貴州,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 |
1937年 | 轉任貴州省府民政廳 |
1938年 | 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 |
1939年 | 受余井塘邀請調往重慶中央政治學校指導部,主編《服務》月刊 |
1940年 | 兼任行政系講師,講授地方行政制度、行政管理、中國憲法等課程 |
1946年 | 隨政校復員,返回南京 |
1947年 | 擔任立法院專門委員 |
1949年 | 國共內戰戰火擴至南京,護送眷屬返廣東故里,再經由香港渡臺 |
1950年 | 政府播遷,攜眷自寧經粵、港來臺 |
1951年 | 擔任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門委員 |
1951年 | 政大設政治系大學部,應聘兼任,講授「各國地方政府」課程 |
1957年 | 辭去立法院職務,專任政治大學教職,任教政治系 |
1960年 | 應聘擔任政大教務長 |
1965年 | 改任政大法學院院長 |
1974年 | 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28日病逝臺北榮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