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淵」: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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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國民政府設立中央黨務學校,前往廣州投考中央黨務學校獲得錄取,就讀行政系第一期。次年因上海一二八戰役爆發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在家休學養病一年,期間和同鄉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1933年中央政校大學部第二期畢業,受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擔任保甲指導員,並負責編輯保甲月刊。1936年,廣東投歸中央,調往廣州市府服務,旋受聘赴貴州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因日夜勞瘁、積勞成疾,病癒後轉往貴州省府民政廳,次年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1939年受昔日江蘇民政廳長官余井塘邀請,赴重慶中央政治學校擔任《服務》月刊主編,兼任行政系講師,後升等至副教授,課餘亦兼課中央大學。 | 1928年國民政府設立中央黨務學校,前往廣州投考中央黨務學校獲得錄取,就讀行政系第一期。次年因上海一二八戰役爆發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在家休學養病一年,期間和同鄉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1933年中央政校大學部第二期畢業,受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擔任保甲指導員,並負責編輯保甲月刊。1936年,廣東投歸中央,調往廣州市府服務,旋受聘赴貴州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因日夜勞瘁、積勞成疾,病癒後轉往貴州省府民政廳,次年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1939年受昔日江蘇民政廳長官余井塘邀請,赴重慶中央政治學校擔任《服務》月刊主編,兼任行政系講師,後升等至副教授,課餘亦兼課中央大學。 | ||
1946年抗戰勝利後,隨政校復員返回南京,隔年就任行憲後第一屆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門委員,聚焦研究各國國會制度和議事規則。1949年,戰火延燒寧滬,攜帶家眷經廣東轉往香港,1950年舉家自港渡臺。抵臺之初受聘教育部特約在內政部主編《中國內政》,1952年12月返回立法院工作。1954年政大在臺復校,次年設立政治系大學部,受聘兼職講授「各國地方政府」課程。1957年辭卸立法院職務,專任政大教職。系主任 | 1946年抗戰勝利後,隨政校復員返回南京,隔年就任行憲後第一屆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門委員,聚焦研究各國國會制度和議事規則。1949年,戰火延燒寧滬,攜帶家眷經廣東轉往香港,1950年舉家自港渡臺。抵臺之初受聘教育部特約編纂,並在內政部主編《中國內政》,1952年12月返回立法院工作。1954年政大在臺復校,次年設立政治系大學部,受聘兼職講授「各國地方政府」課程。1957年辭卸立法院職務,專任政大教職。擔任政治系教授,曾兼系主任。1960年兼任教務長,1964年繼任法學院院長。 | ||
1974年8月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8日病逝臺北榮總,享壽71歲。身後歸葬木柵。 | |||
==研究與著作== | ==研究與著作== |
於 2024年6月8日 (六) 15:27 的修訂
羅志淵(1903-1974),字孟浩,憲法學者。1939年任教中央政治學校行政系,1957年獲聘政治大學教授兼政治系主任、1970年任教務長、法學院院長。1974年退休,同年辭世。
生平
羅智淵,字孟浩。1903年出生於廣東興寧。世居偏僻山村,家中薄田遭豪族侵奪,舉家避居縣城。小時候即沿街販物幫補家計,十二歲前僅受舊式私塾教育,後因獲得校長特許入學,1924年從高小畢業時年已廿歲,1925年就讀興民中學,同年轉學福建廈門集美學校師範部,畢業後返鄉任教崇本小學。
1928年國民政府設立中央黨務學校,前往廣州投考中央黨務學校獲得錄取,就讀行政系第一期。次年因上海一二八戰役爆發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在家休學養病一年,期間和同鄉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1933年中央政校大學部第二期畢業,受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擔任保甲指導員,並負責編輯保甲月刊。1936年,廣東投歸中央,調往廣州市府服務,旋受聘赴貴州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因日夜勞瘁、積勞成疾,病癒後轉往貴州省府民政廳,次年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1939年受昔日江蘇民政廳長官余井塘邀請,赴重慶中央政治學校擔任《服務》月刊主編,兼任行政系講師,後升等至副教授,課餘亦兼課中央大學。
1946年抗戰勝利後,隨政校復員返回南京,隔年就任行憲後第一屆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門委員,聚焦研究各國國會制度和議事規則。1949年,戰火延燒寧滬,攜帶家眷經廣東轉往香港,1950年舉家自港渡臺。抵臺之初受聘教育部特約編纂,並在內政部主編《中國內政》,1952年12月返回立法院工作。1954年政大在臺復校,次年設立政治系大學部,受聘兼職講授「各國地方政府」課程。1957年辭卸立法院職務,專任政大教職。擔任政治系教授,曾兼系主任。1960年兼任教務長,1964年繼任法學院院長。
1974年8月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8日病逝臺北榮總,享壽71歲。身後歸葬木柵。
研究與著作
羅志淵畢生致力於公法研究,長期鑽研憲法學理和國家典章制度,著作等身。1940到1950年代著作《中國地方行政制度》、《中國憲政發展史》、《行政管理》、《中國憲法釋論》、《中國憲法的理論體系》;1950到1960年代著有《美國的國會》、《地方自治原理》、《日本國會制度》、《論責任內閣制》、《各國地方政府》;1960到1970年代著有《美國國會立法程序研究》、《英國政府及政治》、《美國政府及政治》、《法國政府及政治》、《政治學研究》、《憲法論叢》、《地方自治的理論體系》;1970後著有《西德政府及政治》、《政治學》、《立法程序論》、《戰後英德法政制發展評論》、《中國憲法與政治》、《立法技術論》及《學海飄萍》。任教政治大學期間,也促成了《世界各國憲法大全》和《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
大事記
日期 | 大事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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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年 | 6月15日生於廣東興寧 |
1916年 | 就讀興寧縣植基小學 |
1925年 | 高小畢業後考入興民中學,同年轉入廈門集美學校師範部 |
1927年 | 從集美學校畢業後,返回廣東擔任崇本小學教師 |
1928年 | 考進中央黨務學校行政系第一期 |
1932年 | 一二八上海戰役爆發後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在家休學養病一年,期間和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 |
1933年 | 中央黨務學校第二期畢業,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任保甲指導員,負責編輯保甲月刊,曾先後派至碭山、興化、南匯等縣工作 |
1933年 | 與夫人顏慶珠女士結婚 |
1936年 | 奉派返回廣東,供職廣州市府;旋受邀至貴州,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 |
1937年 | 轉任貴州省府民政廳 |
1938年 | 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 |
1939年 | 受余井塘邀請調往重慶中央政治學校指導部,主編《服務》月刊 |
1940年 | 兼任行政系講師,講授地方行政制度、行政管理、中國憲法等課程 |
1946年 | 隨政校復員,返回南京 |
1947年 | 擔任立法院專門委員 |
1949年 | 國共內戰戰火擴至南京,護送眷屬返廣東故里,再經由香港渡臺 |
1950年 | 政府播遷,攜眷自寧經粵、港來臺 |
1951年 | 擔任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門委員 |
1951年 | 政大設政治系大學部,應聘兼任,講授「各國地方政府」課程 |
1957年 | 辭去立法院職務,專任政治大學教職,任教政治系 |
1960年 | 應聘擔任政大教務長 |
1965年 | 改任政大法學院院長 |
1974年 | 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28日病逝臺北榮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