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淵」: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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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羅志淵_1958.jpg|230px|thumb|right|羅志淵(1903-1974),本校政治系教授。影像取自政治大學第19屆畢業紀念冊,原件典藏於政治大學圖書館,攝影時間約為1958年。。]] | [[檔案:羅志淵_1958.jpg|230px|thumb|right|羅志淵(1903-1974),本校政治系教授。影像取自政治大學第19屆畢業紀念冊,原件典藏於政治大學圖書館,攝影時間約為1958年。。]] | ||
羅志淵(1903-1974),字孟浩,憲法學者。1939年任教 | 羅志淵(1903-1974),字孟浩,憲法學者。1939年任教政校行政系,1957年到校,曾擔任政治系主任、教務長(1960-1964)、法學院院長(1965-1969)。1974年退休,同年辭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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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4年9月1日 (日) 14:01 的最新修訂
羅志淵(1903-1974),字孟浩,憲法學者。1939年任教政校行政系,1957年到校,曾擔任政治系主任、教務長(1960-1964)、法學院院長(1965-1969)。1974年退休,同年辭世。
生平[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羅智淵,字孟浩。1903年出生於廣東興寧貧農家庭。世居偏僻山村,因薄田遭豪族侵奪,舉家遷流縣城。小時候即沿街販物幫補家計,十二歲前僅受舊式私塾教育,後因獲得校長特准免費入學,1924年從高小畢業,次年以榜首考入興民中學,旋即轉學福建廈門集美學校師範部,畢業後返鄉任教崇本小學[1]。
1928年國民政府設立中央黨務學校,前往廣州投考中央黨務學校獲得錄取,就讀行政系第一期。次年因上海一二八戰役爆發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在家休學養病一年,期間和同鄉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2]。1933年中央政校大學部第二期畢業,受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擔任保甲指導員,並負責編輯保甲月刊。1936年,廣東投歸中央,調往廣州市府服務,半年後受聘赴貴州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因日夜勞瘁、積勞成疾,病癒後轉往貴州省府民政廳,次年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1939年受昔日江蘇民政廳長官余井塘邀請,赴重慶中央政治學校主編《服務》月刊,兼任行政系講師,後升等至副教授,課餘亦兼課中央大學[3]。
1946年抗戰勝利後,隨政校復員返回南京,隔年就任行憲後第一屆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門委員,聚焦研究各國國會制度和議事規則。1949年,戰火延燒寧滬,攜帶家眷經廣東轉往香港,1950年舉家自港渡臺。抵臺之初受聘教育部特約編纂,並在內政部主編《中國內政》,1952年12月返回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工作[4],主責草擬法案。1957年辭去立法院職務,專任政治大學教職。曾擔任政治系主任、1970年任教務長、1965年任法學院院長。
1974年8月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8日病逝臺北榮總,享壽71歲。身後歸葬木柵。
軼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羅志淵的中央政校同學李纘錚稱他是「苦學成功的名教授」。羅家境清寒,八至十二歲期間從事沿街叫賣幫補家計,無法上學,僅能斷續受些舊式私塾教育。不久長兄謀得植基小學門房職位,可帶弟弟同住。號房位置正對課堂,羅志淵每逢上課時間輒側耳傾聽,夜間自做習作。不久此事被校長羅雅達發現,不僅驚奇於其程度高過在校學生,也嘉獎其苦學精神。因此特准免費插班就讀。1924年當羅志淵從小學畢業時,他已年屆廿[5]。
羅志淵著作等身,除了學術研究鵠的之外,賺取稿費養家也是重要原因。他在總統府人事調查表自述欄中寫道:「家有八口,類屬婦孺,生寡食眾,迫人實甚。每月俸給所得,只足維持半月,其餘則賴稿費以彌補[6]。」
研究與著作[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羅志淵畢生致力於公法研究,長期鑽研憲法學理和國家典章制度,著作等身。若以時間區分階段:
一、1940至1950年間著作:
- 《行政管理》(重慶:獨立出版社,1944);
- 《中國憲政發展史》(上海:大東書局,1947);
- 《考銓法規》(上海:大東書局,1947);
- 《中國憲法釋論》(上海:昌明書局,1948);
二、1950至1960年間著作:
- 《中國地方行政制度》();
- 《美國的國會》(臺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53)
- 《中國憲法的理論體系》(臺北: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會,1953);
- 《地方自治原理》(臺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54);
- 《美國政府及政治》(臺北:正中書局,1954;1994);
- 《日本國會制度》(臺北:正中書局,1956);
- 《論責任內閣制》(臺北: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會,1958)
- 《各國地方政府》(臺北:正中書局,1959;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出版委員會,1967)
三、1960至1970年間著作:
- 《美國國會立法程序研究》(臺北:正中書局,1961);
- 《英國政府及政治》(臺北:正中書局,1962);
- 《國家緊急權與自由權》(臺北:國民大會秘書處,1962);
- 《中國憲法史》(臺北:商務印書館,1967)
- 《中國憲法釋論》(臺北:商務印書館,1968);
- 《政治學研究》(臺北:商務印書館,1967; 1970);
- 《憲法論叢》(臺北:商務印書館,1969);
- 《地方自治的理論體系》(臺北:商務印書館,1970)
四、1970年以後著作:
- 《政治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0)
- 《立法程序論》(臺北:正中書局,1974)
- 《近代中國法制演變研究》(臺北:正中書局,1976)
- 《中國憲法與政府》(臺北:國立編譯館/正中書局印行,1976)
五、出版地和出版者不詳之著作:
- 《西德政府及政治》(手抄油印本)
任教政治大學期間,也促成了《世界各國憲法大全》和《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等著作問世。
大事記[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日期 | 大事記 |
---|---|
1903年 | 6月15日生於廣東興寧 |
1916年 | 就讀興寧縣植基小學 |
1925年 | 高小畢業後考入興民中學,同年轉入廈門集美學校師範部 |
1927年 | 從集美學校畢業後,返回廣東擔任崇本小學教師 |
1928年 | 考進中央黨務學校行政系第一期 |
1932年 | 一二八上海戰役爆發後學校停課疏散返鄉,在家休學養病一年,期間和友人共同創辦《興寧時事日報》 |
1933年 | 中央黨務學校第二期畢業,分發至江蘇省民政廳,任保甲指導員,負責編輯保甲月刊,曾先後派至碭山、興化、南匯等縣工作 |
1933年 | 與夫人顏慶珠女士結婚 |
1936年 | 奉派返回廣東,供職廣州市府;旋受邀至貴州,擔任中央通訊社貴陽分社編輯 |
1937年 | 轉任貴州省府民政廳 |
1938年 | 兼任戰時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委員 |
1939年 | 受余井塘邀請調往重慶中央政治學校指導部,主編《服務》月刊 |
1940年 | 兼任行政系講師,講授地方行政制度、行政管理、中國憲法等課程 |
1946年 | 隨政校復員,返回南京 |
1947年 | 擔任立法院專門委員 |
1949年 | 國共內戰戰火擴至南京,護送眷屬返廣東故里,再經由香港渡臺 |
1950年 | 政府播遷,攜眷自寧經粵、港來臺 |
1951年 | 擔任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門委員 |
1951年 | 政大設政治系大學部,應聘兼任,講授「各國地方政府」課程 |
1957年 | 辭去立法院職務,專任政治大學教職,任教政治系 |
1960年 | 應聘擔任政大教務長 |
1965年 | 改任政大法學院院長 |
1974年 | 8月自政大退休,同年10月8日病逝臺北榮總。 |
- ↑ 國立政治大學羅故教授志淵治喪委員會,1975年,〈羅故教授志淵先生事略〉,《羅志淵先生紀念集》,臺北市:羅平章發行。頁1-3。
- ↑ 羅志淵,1974年,〈學海飄萍〉,《中山學術文化集刊》第13集。
- ↑ 〈羅志淵〉,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系列二十,編號:129-200000-4641。
- ↑ 葉尚志,1975年,〈悼念志淵!〉,《羅志淵先生紀念集》,臺北市:羅平章發行。頁399-406。
- ↑ 李纘錚,1975年,〈悼苦學成功的名教授-羅志淵學長!〉,《羅志淵先生紀念集》,臺北市:羅平章發行。頁443-446。
- ↑ 〈羅志淵〉,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系列二十,編號:129-200000-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