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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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1950年2月26日-)臺灣花蓮縣出生,中華民國檢察官,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檢察總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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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經歷 | *早期經歷 |
於 2020年4月7日 (二) 08:19 的修訂
黃世銘(1950年2月26日-)臺灣花蓮縣出生,中華民國檢察官,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檢察總長。
生平
- 早期經歷
1988年,當選第26屆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及模範公務員。
- 任澎湖地檢署檢察長時期
1995年,民主進步黨籍澎湖縣長高植澎被議員質詢在其於1992年至1993年擔任西嶼衛生所主任期間有藥商捐贈衛生所五千元尾牙獎金、並涉嫌以不實勞保單不當領取勞保費用。時任澎湖地檢署檢察長黃世銘隨後以貪污和虛報勞保費查辦,法院審理最後以偽造文書結案。
- 任嘉義地檢署檢察長時期
新黨省長候選人朱高正涉嫌在省長選舉嘉義市公辦政見會上毆打主持人方中和,以妨礙公務罪將朱高正起訴。亦偵辦過南部戰將曾振農的選舉暴力案。 黃世銘任嘉義地檢署檢察長時偵查貪腐,任內曾起訴四件省議員、局長等官員貪污案,但最後皆因證據不足判無罪。
- 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時期
1996年,黃世銘在桃園檢察長任內起訴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在龜山鄉文小三學校用地遭竊佔案中涉嫌圖利,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同年發生劉邦友血案,在調離桃園時本案仍為懸案。 2000年,當法務部主任秘書時,調查局代局長程泉被控性騷擾,本案交黃世銘負責調查,黃世銘遠赴法國蒐證,包括當事人楊育真父母三人,和程泉供詞以及關係人訪談,並釐清雙方的矛盾點。
- 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時期
2000年黃世銘從法務部主任秘書調升台北地檢署檢察長。
- 任檢察總長時期
2010年3月,黃世銘在立院接受檢察總長資格審查。民主進步黨立委柯建銘質疑,檢察官無大小,因此沒有必要成立特偵組,搞英雄主義,而應回歸到一審較適當。黃表示:依照日本將「特搜部」放在一審運作較佳的經驗來看,特偵組應該設置在一審,才能有較充沛的資源辦案。 2010年5月12日,監察院將江國慶案調查報告轉交檢察總長黃世銘續行偵辦,並提案糾正國防部,要求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及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進行非常上訴及再審,同時須追回破案獎勵。 2012年6月,黃世銘帶領特偵組偵查林益世貪汙案,主動分出特他案指示,將林益世被列為被告。 2013年8月20日,性侵累犯林國政假釋四十天就犯下震驚全國的姦殺女童案,一、二審原本均判死,最高法院卻以智能低下等理由,改判無期徒刑定讞。立委王育敏聲請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黃世銘調查後認定,最高法院擅自摒棄專業鑑定、無視卷證顯示林男非智能低下,判決顯有適用法則不當、率斷、邏輯推演令人不解等重大違失,正式提起非常上訴,要求更審。在卸任檢察總長前夕,黃世銘為前立委謝啟大所涉曾文惠美金案提起非常上訴,但被最高法院判決駁回。 2014年11月申請退休獲批准,並於2015年1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