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治世
陳治世(1923-1999),國際法學者,1963年返校任教,歷任外交系主任(1972-1974)、外交所所長(1974-1976)、法學院院長(1974-1980),教務長(1983-1986)、復校後第五任校長(1986-1989),1999年辭世。
生平
陳治世,1923年年6月3日生於廣東化縣大車鄉上瀧村,山高巒疊,地瘠民貧,全村略識之無者無幾。祖上世代為佃農。六歲入私塾,曾就讀於廣東高州中學。
1943年赴重慶就讀中央政治學校外交系第十三期。在校期間,曾參加中央訓練團第三期譯員班訓練,1947年畢業後從軍,擔任青年軍第205師政治教官,次年離職渡臺,最初擔任台南一中教務主任。1952年,在擔任四年高中教師後,轉往臺灣省公路局擔任視察,主要工為文稿審核。1954年在偶然機緣下擔任駐韓美軍第八軍翻譯官,前往南韓協助處理中共戰俘遣返事宜。1955年外交官領事人員高等考試及格,進入外交部條約司擔任科員。次年因出國深造而辭職。
1956年赴美求學,先在密蘇里州聖路易華盛頓大學(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取得碩士學位,再申請進入內布拉斯卡大學(University of Nebraska–Lincoln, UNL)攻讀政治學,1963年獲頒博士學位。
1963年學成返國,執教於外交系。曾任本校副教授、教授。歷任外交系主任(1972-1974)、外交所所長(1974-1976)、法學院院長(1974-1980),教務長(1983-1986)、復校後第五任校長(1986-1989)。曾任中國政治學會常務理事兼總幹事。1983年至1989年間兼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1999年病逝臺大醫院,享壽77歲。
著作
陳治世所撰專著如下:
- 《國際法論叢》(板橋:漢苑出版社,1978年)
- 《法政論叢》(板橋:漢苑出版社,1978年)
- 《學生國際法》(板橋:漢苑出版社,1979年)
- 《國際法院》(臺北:臺灣商務,1983年)
- 《美國政府與政治》(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
- 《國際法》(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0年)
- 《條約法公約析論》(臺北:臺灣學生,1992年)
- 《回首來時路:陳治世校長回憶錄》(臺北:躍昇文化,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