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一O七年至一一一年
郭校長明政,本校法律系學士、碩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為本校法律學系教授,曾任法律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財團法人指南法學文教基金會常務董事等,民國一○五年任職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委員,民國一○七年當選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