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秉正」: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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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4年4月13日 (六) 08:09 的修訂
個人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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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男 |
出生:1904年1月22日,中國安徽省合肥縣 |
逝世:1994年,中華民國臺北市 |
貫籍:中國安徽省合肥縣 |
學歷 |
* 安徽省合肥縣城東小學畢業(1920年) |
* 安徽省合肥縣城東小學畢業(1920年) |
* 先修班畢業(1921年) |
* 安徽省合肥縣省立二中畢業(1923年) |
* 南京安徽中學畢業(1926年) |
* 蘇州江蘇省立醫學專科學校教育系畢業(1930年) |
* 英國倫敦大學專攻心理學M.Sc(Master of Science,科學碩士)學位畢業(1938年) |
經歷 |
* 安慶安徽大學預科班擔任齊務員(訓育員),兼任社會學教師(1929年8月初-1930年) |
* 安慶省立第一職業學校任職訓育主任(1931年) |
* 安徽中學擔任教務主任(1931年8月) |
* 中央軍校上校教官(1938年9月-1938年12月) |
* 中英庚款董事會一員職銜為教育專門幹事(1938年12月初-1944年) |
* 四川教育學院兼課教授教育心理學(1939年) |
* 負責留英考試主辦工作(1940年4、5月) |
* 第九中學校長(1944年12月29日-1946年7月) |
* 學術審議會專門委員(1946年7月-1947年3月) |
* 國立邊疆學校校長(1947年3月-1949年4月18日) |
* 教育部督學(1949年5月-1950年3月) |
* 國立編譯館任編纂(1950年3月-1950年8月) |
* 省立屏東中學校長(1950年8月-1953年1月) |
* 故宮博物館院前聯合管理處國立北平圖書館編纂(1953年1月) |
* 法商學院和行政專科學校教授(教普通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1953年8月-1956年7月 |
* 警官學校任教普通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1954年-1956年7月) |
*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心理學教授(1956年8月-1975年8月1日) |
*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主任(1959年8月-1969年8月) |
* 臺中東海大學兼課教授(1959年8月) |
* 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長(1969年8月-1972年8月) |
著作 |
* 《吳偉士普通心理學》譯,正中書局出版 |
* <孟氏行爲困擾調查表之修訂及對大學生行爲困擾調查研究>:《政大學報》第十五期;1967年 |
* 《教育心理學》1971年,作者:胡秉正;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
* 《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1973年—心理學—發展心理學名詞解釋;中國行爲科學社 |
* 《心理學》第三章<行爲的發展>;1972年9月;中國行爲科學社 |
* 《教育心理學》第五章<【教】與【學】的社會心理因素>;1976年1月;中國行爲科學社 |
* 《青年心理學》第一章<青年期:意義及歷史的展望>;中國行爲科學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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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秉正(1904-1994),又名胡維綱,安徽合肥人,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教授,致力於教育工作,專攻教育心理學。
生平
胡秉正,又名胡維綱,生於安徽合肥。先世經商,因家道中落,父親裕墉以塾師維生。自6歲入其父私塾讀書。1918年插班啓明小學高等班,次年轉至城東小學,由二哥胡秉清資助上學,奠定教育工作的志向。1921年考入安徽省立二中。1923年9月轉至教育家陶行知擔任校長的南京安徽公學。1926年畢業,前往江蘇就讀醫專,入學後轉至教育系就讀。1929年中原大戰爆發期間休學,爲協助二哥維持家計,赴安徽大學預科班擔任訓育員,並兼授社會學。[1]
1930年畢業於江蘇醫專教育系。次年赴日本東亞語文補習學校學日文,九一八事變爆發後返國,就任安徽省立第一職校訓育主任,後考量出國擬學習法語,再轉往南京安徽中學擔任教務主任。1933年辭職,於中央大學教育系艾偉的建議下最終赴英國倫敦大學攻讀心理學,1938年獲碩士學位。
同年返國,一度在李鴻音介紹下轉往中央軍校擔任教官,從事軍事測驗工作。[2]因不符合預期理想,後經杭立武介紹,擔任中英庚款董事會教育幹事,負責評鑑董事會興辦各中學校務。1939年派往雲南昆明籌辦中學,同時在四川教育學院院長劉著良邀請下,至該院兼課、講授教育心理學。1944年受教育部長朱家驊邀請,擔任國立第九中學校長,在第九中學解散後擔任學術審議會專門委員。1947年受邊疆教育司長凌純聲邀請,擔任國立邊疆學校校長。1949年4月18日,辭卸國立邊疆學校校長職務,轉任教育部簡任督學,受命前往臺灣,視察故宮博物館遷臺業務。
1950年3月接任省立屏東中學校長。[3]1953年8月應聘擔任省立行政專科學校教授,負責講授普通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課程。課餘並兼任中央警官學校教席。
政治大學在臺復校,應陳大齊校長邀請專任教授。自1956年8月起在教育系所講授心理學。1959年受劉季洪校長委任,接教育系主任,此後掌系務十年。[4]期間也曾在東吳大學等校兼課。1969年起擔任政大教務長。1969 年支持台北師範大學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其後並一度借調該校擔任系主任。
曾參與創立「中國行為科學社」, 1992年8月擔任中國行為科學社第六任社長。1972年8月辭去各項行政職務,專務教學。
1975年8月自政大退休,1994年去世。
著作
- 《吳偉士普通心理學》譯,正中書局出版
- 〈 孟氏行爲困擾調查表之修訂及對大學生行爲困擾調查研究〉:《政大學報》第十五期;1967年
- 《教育心理學》1971年,作者:胡秉正;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 《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1973年—心理學—發展心理學名詞解釋;中國行爲科學社
- 《心理學》第三章〈 行爲的發展〉;1972年9月;中國行爲科學社
- 《教育心理學》第五章〈 【教】與【學】的社會心理因素〉;1976年1月;中國行爲科學社
- 《青年心理學》第一章〈 青年期:意義及歷史的展望〉;中國行爲科學社
軼事
胡秉正爲了圓教書的夢打算在1953年寒假辭去省立屏東中學校長一職,到臺北教書。當時,他向當時的教育廳長陳雪屏請辭時,陳雪屏對胡秉正有些誤解。從旁人的説辭中,陳雪屏認爲胡秉正是個不盡責的人,所以對於他的請辭並不奇怪。但後來,省立屏東中學的家長們鬧到教育廳上質問陳雪屏,還上升至省議會,只爲挽留胡秉正繼續擔任該校校長。
此外,在此事解決後,空軍也鬧出一事。在胡秉正與家人將要搬離屏東住所時,空軍派人守在大門墻頭上看守,不讓除胡家家人外的人進出,還揚言要收回校長宿舍,只爲挽留胡秉正。甚至把將要接任省立屏東中學校長一職的辛椿宣惹火,撂下一句表示這校長的職位他不接了。最後,在陳雪屏的幫助下與國防部接洽才得以解決此事件。
陳雪屏也明白了他對胡秉正的誤解,並看見了胡秉正辦學的成功。(胡秉正剛接校長時招收的那一届高一新生參加大學聯考,獲得百分之八十八的錄取率,其中上國立大學的有百分之七十五;私立的有百分之十三)
大事記
日期 | 大事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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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1月22日 | 出生於安徽合肥 |
1909年 | 在父親裕墉的私塾讀書 |
1918年8月 | 插班入合肥縣立啓明小學就讀高小二年級 |
1919年 | 轉學到城東小學就讀高小二年級 |
1920年 | 城東小學畢業 |
1921年 | 先修班畢業進入省立二中就讀 |
1923年9月 | 進入南京安徽中學 |
1926年 | 南京安徽中學畢業 |
1926年9月 | 前往蘇州江蘇省立醫學專科學校醫學系 |
1927年 | 轉系到蘇州江蘇省立醫學專科學校教育系 |
1929年8月初 | 休學,擔任安慶安徽大學預科班擔任齊務員(訓育員),兼任社會學教師,改名為胡維綱 |
1930年春季 | 復學蘇州江蘇省立醫學專科學校教育系,修完所有學分 |
1931年1月 | 赴日本留學進入東亞語文補習學校學日文,安慶省立第一職業學校任職訓育主任 |
1931年8月 | 任職安徽中學擔任教務主任 |
1933年8月 | 前往英國倫敦大學專攻心理學,獲得M.Sc(Master of Science,科學碩士)學位 |
1938年9月 | 擔任中央軍校上校教官 |
1938年12月初 | 成爲中英庚款董事會一員職銜為教育專門幹事,負責審查董事會興辦各中學校務 |
1939年 | 派往雲南昆明籌辦中學,四川教育學院兼課教授教育心理學 |
1939年9月10日 | 娶胡文煥為妻 |
1940年4、5月 | 負責留英考試主辦工作 |
1940年7月25日 | 大女兒胡承洛出生 |
1941年 | 派往各地視察會辦事業 |
1944年12月29日 | 擔任第九中學校長 |
1944年3月3日 | 長子胡承渝出生 |
1946年7月 | 擔任學術審議會專門委員 |
1947年3月 | 擔任國立邊疆學校校長 |
1948年 9月20 | 二女兒胡承波出生 |
1949年4月18日 | 辭去國立邊疆學校校長職務 |
1949年5月 | 擔任教育部督學,到台灣視察故宮博物館搬遷事宜 |
1950年3月 | 擔任國立編譯館任編纂 |
1950年8月 | 擔任省立屏東中學校長 |
1953年1月 | 辭去省立屏東中學校長職務,擔任故宮博物館院前聯合管理處國立北平圖書館編纂 |
1953年8月 | 擔任法商學院和行政專科學校教授(教普通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 |
1954年 | 到警官學校任教普通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 |
1956年7月 | 辭去法商學院和行政專科學校擔任教授 |
1956年8月 | 擔任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心理學教授 |
1959年8月 | 擔任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主任,臺中東海大學兼課教授 |
1967年 | 發表〈 孟氏行爲困擾調查表之修訂及對大學生行爲困擾調查研究〉:《政大學報》第十五期 |
1969年 | 擔任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長,支持台北師範大學成立教育心理學系並擔任第二任系主任,成立「中國行為科學社」 |
1972年8月 | 辭去教務處長改爲專任教學 |
1975年8月1日 | 退休 |
1992年8月 | 擔任「中國行為科學社」第六任社長 |
1994年 | 去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