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會議」:修訂間差異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建立內容為「本校依組織規程、校務會議規則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以校長、副校長、教師代表、學術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行政人員代表、學生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組織之。校務會議代表總人數定為一百二十人。 == 功能 == 校務會議審議下列事項: *一、校務發展計畫及預算。 *二、組織規程及各項重要章則。 *三、學院、學系、研究所及…」的新頁面) |
無編輯摘要 |
||
第14行: | 第14行: | ||
== 各委員會 == | == 各委員會 == | ||
校務會議設下列各種委員會,處理校務會議交議事項。 | 校務會議設下列各種委員會,處理校務會議交議事項。 | ||
*[[程序與法規委員會]] | *[[校務會議程序與法規委員會|程序與法規委員會]] | ||
*[[校務發展委員會]] | *[[校務會議校務發展委員會|校務發展委員會]] | ||
*[[校務考核委員會]] | *[[校務會議校務考核委員會|校務考核委員會]] | ||
*[[財務監督委員會]] | *[[校務會議財務監督委員會|財務監督委員會]] | ||
*[[校園規劃及興建委員會]] | *[[校務會議校園規劃及興建委員會|校園規劃及興建委員會]] | ||
[[Category:校務運作]] | [[Category:校務運作]] |
於 2023年12月12日 (二) 04:24 的修訂
本校依組織規程、校務會議規則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以校長、副校長、教師代表、學術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行政人員代表、學生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組織之。校務會議代表總人數定為一百二十人。
功能
校務會議審議下列事項:
- 一、校務發展計畫及預算。
- 二、組織規程及各項重要章則。
- 三、學院、學系、研究所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
- 四、教務、學生事務、總務、研究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
- 五、有關教學及行政評鑑辦法之研擬。
- 六、校務會議所設委員會或專案小組決議事項。
- 七、會議提案及校長交議事項。
- 八、訂定校務會議規則。
各委員會
校務會議設下列各種委員會,處理校務會議交議事項。